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2(2018)》发布暨2018年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将于2月7日召开。
尊敬的各位领导,与会的各位嘉宾,媒体朋友们,2018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2(2018)》发布暨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现在开始。我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杨延超,十分荣幸能够参加、主持并聆听今天的盛会。
各位朋友,人工智能正在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人工智能助推产业发展”的战略思想。我们也关注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多次会议中特别强调“智慧法院的建设对于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契机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8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2(2018)》发布暨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今天在这里隆重召开。
这里首先要欢迎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嘉宾,他们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的领导和代表,他们有来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领导和代表,还有兄弟院校的知名学者,有来自互联网龙头企业的代表,还有很多媒体朋友们。当然,这里我也看到了我的很多同事,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国际法所的领导、学者、专家。诚挚的欢迎大家莅临今天的会议。
在今天与会的诸多嘉宾当中,我们还特别关注到有很多法院的朋友来自全国各地,恰逢春运高峰,不远千里,十分辛苦。或许是为了迎接大家,北京今年的冬天格外的不一样,天高云淡。刚才在下面的时候,一个法院的朋友问我“北京的天为什么会这么蓝呢”,这是蓝皮书蓝。各位朋友,关于蓝皮书,在开会之前,我特意去请教了田禾教授。田禾老师嘱咐我说“蓝皮书能够取得今天这么大的影响力,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和支持”。他还特别嘱咐我说“在开场的时候,千万别忘了感谢大家”。
在这里,我们特别要感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一直以来在法治蓝皮书出版建设等方面所给予的鼎力支持。我们特别要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在报告撰写过程中所给予的数据以及实证研究等方面的大力支持。我们要感谢媒体朋友们,今天特别要感谢人民网法治频道、法治与新闻客户端、新浪司法频道对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上述媒体还将对今天的会议做全程直播。各位朋友,下面我们将进入今天会议的正式议程。首先有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甦研究员致辞。大家欢迎!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来自全国法院和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经过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研究室专家团队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工程项目组与最高人民法院一起完成了第二部《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2(2018)》。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推出这本蓝皮书,这既是展现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的最新成果,也是展现法学所与法院合作科研的实践效果。在此,我谨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对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各位嘉宾、来自法院和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莅临今天的发布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进社会经济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信息化是覆盖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迫切需要和重要措施。习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确立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的同时,明确提出“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要牢牢把握信息技术变革趋势,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重大工程。
法院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从观念到行为、从体制到技术的一场深刻改革创新。法院信息化不仅是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审判方式和管理模式的升级换代,而且是提升司法能力和优化司法体制的重要途径,是构建新的审判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民法院便民服务水平、实现司法为民目标的重要载体。推进法院信息化已经成为新时代决定人民法院如何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的关键措施,成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发布了一系列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确定了主要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在实践中大力推进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各级人民法院也充分认识到法院信息化对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在司法实践中加快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近年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步入战略发展的新时期,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院信息化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将其作用定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人民法院工作的现代化,就没有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就不可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这三大理念,遵循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这三大主线,突出全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基本特征,努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
我们这本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总结了2017年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经验、成果及面临的问题,并对2018年法院信息化的发展形势进行了预测和展望。本卷蓝皮书首次从审判、执行、监督管理和诉讼服务四个维度评估了全国地方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应用效果。此外,本卷蓝皮书还从建设智慧法院、助力司法改革、拓宽诉讼服务、破解执行难题以及司法大数据运用等方面总结了全国法院信息化的进展,分析了地方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提升司法质效、优化诉讼服务、提高执行难的现状。
中国法院信息化蓝皮书的发布对实施国家信息化战略、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对加强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开启国家层面高端智库的建设、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对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研究方法的创新,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实践价值。在这里,特别向大家指出的是我们法学所法治国情研究室自2008年成立以来承担了大量的法治国情调研工作,其研究内容不仅包括宏观的法治建设,还包括微观的法治实践。在研究方法上,除了采用定性的分析方法外,法治国情研究室还重视采用定量的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量化评估、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为法学研究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和数据,并且在调研的基础上,法治国情研究室推出了包括《中国法治蓝皮书》、《中国地方法治蓝皮书》、《四川法治蓝皮书》、《法院信息化蓝皮书》等在内的多本皮书和智库报告。这本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就是众多蓝皮书中的重要成果。在每年的法治蓝皮书的评选当中,我们的法治国情研究室创作的法治蓝皮书都是评第一。在这里,我们要感谢社科文献出版社给了我们这样展示科研成果、学术成绩的机会。感谢谢社长。
这本蓝皮书也是法学研究机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成功范例。在此,我再次感谢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和全国各级法院的同行在蓝皮书编纂过程中提供的帮助。感谢法院等实务部门给了我们这种非常有价值的理论联系实践的机会,也感谢为我们提供出版平台的社科文献出版社,还要感谢媒体界的朋友们对这次新闻发布会以及以往和以后的科研活动给予的大力支持。最后,预祝本次发布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感谢陈甦所长的精彩致辞。蓝皮书的建设也倾注了所领导的很多心血。当然,提到蓝皮书的建设,我想它离不开这样一个人,业界有人把他称为“中国皮书之父”。在社科院,我的同事们都说蓝皮书这样一个经典的品牌就是由他长期以来不懈的努力打造而成。下面有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研究员致辞。大家欢迎!
尊敬的陈甦所长,建峰主任,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法院实务界的领导和朋友,新闻界的朋友,大家早上好! 刚刚主持人给我的溢美之词,我实在不敢当,我就是一个学术票友。很荣幸有机会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发布第二部中国法院信息化蓝皮书。这部蓝皮书可以说是“闪亮”登场。它不止是内容的闪亮,更重要的是封面,大家可以感受一下,这是我们花了数月的时间研发出来的有知识产权的,你可以在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光线下观看,它会变颜色。很多兄弟出版社和作者拿着我们的封面过来说他要印成这样,很多印刷厂做不出来的。
首先要向这部蓝皮书的研发方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特别是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作为主研究方,表示衷心的祝贺。向所有关心支持这部蓝皮书原创的有关各方表示衷心的感谢。特别是要感谢陈甦所长提到法治蓝皮书系列在皮书系列里成为核心品牌之一,而且每年的评价都是在榜首之位。感谢我是不行的,因为我们不能有任何个人的干预,完全是靠它的努力和它的质量,通过客观的综合指标以及学术共同体的评价打分所获得的。获得一次奖项并不难,但是它持续获奖,就肯定有它内在的规律。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我在第一次发布的时候就说,在中央各部委、各有关方面的信息化综合分析,这是到今天为止是第一部。我们现在发布第二部,它还是保持在第一的位置。到目前为止,任何一个部委还没有一部专门的以年度为单元来反映本系统信息化进程的皮书。这样一个报告,特别是十九大提出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这样一个大趋势,至少在中央机关层面,应该说这部蓝皮书的发布是有巨大意义的。作为出版者,我非常荣幸和自豪。连续两次都在这个会场发布,我都来出席,也做致辞。
皮书的原创,我经常说的最多的,因为它是持续性的出版物,它不在于你基于你自己的所有力量做出一本两本并不难,关键是你能坚持下去。通过20多年的实践,我们发现一个规律,一部好皮书有一个重要的节点,就是要持续编三本。通常说人的婚姻有“七年之痒”,皮书的原创和发布有“三年之痒”。作为出版方,我们非常希望团队能够有信心坚持下去,而且能够越做越好,为依法治国的进程,特别是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年度的评估和追踪,也为整个国家的信息化进程提供示范。这个意义怎么估计都是不过分的。我们很希望这部蓝皮书已经有了关于整个高法系统信息化进程的评估,而且这些内容已经放在第二本里。
刚刚我跟田禾研究员商量,我说应该有一套指标对整个年度的各个实体做一次综合排位。这种评价结果是有导向性意义的,可能会引起内部的争议和不同的看法。但是,我觉得我们构想一些指标,按照这个指标把数据采集起来进行评价,应当说对进一步推动法院的信息化进程将会起到非常大的激励作用。所以我很希望第三本蓝皮书能够见到有关,至少可以不做综合评价,可以做某一个类型、某一个类别的信息化评估。每年我们都要对相关的综合管理和服务部门做信息化的评估,有一套指标体系,它产生的效果非常大,正向的激励作用非常强。我们很希望这部蓝皮书的原创者进一步提炼指标体系,关键是在于数据的准确和采集。在大数据时代,你本来面对的就是信息化,不一定是靠自报,更重要的是应该用大数据的方式,技术力量已经完全可以,我们就用公开数据进行第三方采集、第三方分析评估,可以和被评估方进一步去复核,形成一套可检测、可重复的指标,这样的话我们的信誉就明显提高。这是我的一点希望。
另外一个希望是这部蓝皮书能够进一步在专业化上,在信息化的专业化上精益求精。因为信息化涵盖的面极广,不可能面面俱到,我们可能在某一个地区、某一个专业门类里,他们做信息化的探索有很多非常好的案例,也有非常好的样本。通过专业化的方式,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根据主题将皮书内容串联在一起。这样的话,每一本皮书,每一年度的皮书就会显得更加的丰富和丰满,为法院信息化进程,也为整个国家司法信息化进程,以及我们国家全方位的信息化和大数据的应用提供标杆、示范,为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再次感谢法学研究所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长期以来对社科文献出版社的支持。记得我在2017年说过关于“一带一路”的智库是由我们建构的。
希望我们跟法学所和最高人民法院有更加密切的合作,在出版和传播平台上有更多的成果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今天也不止是一个出版和传播平台,我们现在做的是全方位的知识服务。我们可以帮助研究者提供知识挖掘、数据挖掘、整合和全方位的服务的。如果在座各位有需求,尽管和我们提出来,我们会提供最精准的服务。谢谢大家!
再次感谢谢寿光社长的精彩致辞,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皮书事业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法治蓝皮书是一系列的成果,今天的关键词是“中国法院信息化”。说到法院信息化,接下来这位嘉宾的致辞特别值得期待。或许很多人都听过他的名字,但您知道他有多权威吗?这么说,我尝试过只要在百度里搜索“智慧法院”、人工智能+法院或者法院信息化的关键词,他的头像、信息和权重永远都是排在最前面的。下面有请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许建峰主任致辞。
尊敬的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新闻发布会。首先,向长期致力于深入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各级法院信息技术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始终关注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领导、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向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嘉宾和媒体朋友们致以诚挚的问!
借此机会,向大家报告三点体会。第一、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对促进新时代人民法院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长期关注中国法治发展进程,积极服务中国法治建设顶层决策,先后以国家智库报告的形式发布了《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和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1(2017)》等法治发展报告,为中国法院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智慧,提供了宝贵的智力支撑。为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中国法院信息化年度发展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围绕信息化助力司法改革、拓展诉讼服务、破解执行难题、提升审判质效和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对2017年“智慧法院”建设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对部分地方法院信息化建设最新成就进行科学分析。同时也指出“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努力的方向,形成了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2(2018)》。
《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对实施国家信息化战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对加强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加强国家高端智库建设、推动法学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的创新,对实践法院信息化发展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请允许我再次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向法治蓝皮书项目组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第二、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7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统一部署、大力推动下,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创新实践,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的建设。一是促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网络化。全国法院都实现了网上办案,42%的法院实现网上立案,90%的法院开通门户网站,全国77%的法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系统逐步实现对涉案人财物的完全覆盖和一网打尽。同时,在杭州成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道路交通纠纷网络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也得以推广应用。二是促进全流程依法公开,实现阳光化。全国100%的法院实现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庭审和执行信息公开。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汇集裁判文书超过4200万件,访问总量接近130亿次。2017年,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公开网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24场,涉及债权人数19896人次,各类司法公开平台使司法公开的深度不断强化,司法公开的广度逐步拓展。
三是促进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智能化。大力推广以智审系统、文书纠错系统、庭审语音识别系统为代表的新一代辅助审判智能应用,切实减轻了审判法院事务性工作负担,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资源持续扩充,大数据分析和服务品牌效应初步显现,辅助审判执行实践、司法行政管理、国家治理服务生态不断完善。诚如本次《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评估所示,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主体框架已经确立,“智慧法院”初步形成。
第三、强抓新兴技术发展机遇,拓展智慧发展建设实现新的跨越。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完善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刚刚结束的第二十一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认真审视“智慧法院”的阶段性建设成效,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信息化蓬勃发展的新时代,顶层设计必须与时俱进。我们正组织开展全国“智慧法院”指标体系评价,为“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化完善提供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顶层设计指导。二是切实在平衡发展上见成效,进一步推动“智慧法院”的网络化进程,从管理、技术、应用等多方面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提高审判质效。
三是切实在充分发展上下功夫,进一步促进“智慧法院”的阳光化进程。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提供更加充分的诉讼服务、案件咨询、普法宣传、司法公开等,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四是切实在创新发展上谋跨越,进一步加速“智慧法院”的智能化进程。努力攻克以“智慧法院”人工智能技术为标志的一批关键技术,深化智能化建设,使先进科技成为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公正司法的有力保障。各位来宾,各位朋友,“智慧法院”宏图实现需要千帆竞渡,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仰赖万马奔腾。最高人民法院将始终与广大人民群众同心,与全国各级法院同台,与社会各界力量同道,携手为“智慧法院”常青之树添枝加叶,一起为法治中国宏伟大厦添砖加瓦,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最后,预祝本次发布会圆满成功!并借此机会提前向大家祝福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合家幸福!谢谢大家!
谢谢许建峰主任的精彩致辞。您的发言让我们对“智慧法院”有了更多期待。各位朋友,接下来会议将进入成果发布阶段,它将把今天的会议推向新的高潮。2018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的成果将逐一向大家展示。第一位发言人的分量很重,他将向我们公布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的总体报告。有请第一位发言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吕艳滨研究员,他发言的主题是“2017年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及2018年展望”。大家欢迎!
谢谢大家!我代表课题组介绍2017年中国法院信息化的发展和2018年的展望。刚才几位领导和主持人在介绍的时候已经提到今年的报告发布是第三次对法院信息化进行评估。其实早在2016年就发布了第三方评估报告,三年以来,我们可以说和法院系统一起在见证中国法院信息化的进展。2015年,当时总结的情况是法院基本建成了中国法院信息化2.0版。去年在这个地方说是加快建设3.0。到了现在,在继续推进3.0建设的过程中,“智慧法院”的建设初具规模。
2017年,中国法院信息化是什么样的特点呢?我们把它总结为以下几点:一是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在信息化国家战略开展的如火如荼的过程中,法院信息化的地位得到了凸显,而且也为法院信息化指明了方向。这一年当中,最高法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来指导全国“智慧法院”的建设。二是建设规划日趋完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提出支持“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电子诉讼,建设完善公正司法信息化工程,最高法院出台了相应的规划和指导意见。三是建设质效显著提升。审判智能化持续深入,执行工作的质效持续提升,管理的自动化优势明显显现,司法服务水平也更加提升。
首先是服务,司法为了什么?为了人民。司法服务为了谁?也是为了人民。所以,司法很大一部分功能是首先要解决好如何服务人民的功能定位。信息化就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提供技术上的支撑。到目前为止,全国的法院已经建成了依托实体的诉讼服务大厅、12368的电话呼叫中心、诉讼服务网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它的目标是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甚至让群众不跑腿。去年,最高法院在全国7个高院和7个中级法院试点跨域立案。说白了,你要去找法院打官司,可能不需要到这个法院的实体诉讼服务大厅了,在其他地方就能提交诉讼材料,提起立案的申请。到去年年底,据统计有1575家法院可以实现跨域立案,超过全国法院总数的40%多。很多人说跨域立案只是让立案环节少跑路,打官司怎么办呢?不是还得去法庭吗?去年在杭州设立了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这家法院去年共受理4800多件案件,3064个案件审结,审结的案件全部是在互联网上审理的,节省了当事人的路途奔波和成本。这实际上是给网上审判提供了非常好的范本。
刚才许建峰主任也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平台上线运行了。这个平台打通了交管部门、法院、保险公司、调解机构的数据,实现了这几个领域的共享和协同。很多研究法律、关注法律的人经常会关注一些国外的大型数据库,总觉得好用,总觉得国内没有这样权威数据库,觉得不方便。去年,最高法院推出了法信平台,它的目标就是打造一个权威的中国法治方面的数据库,方便司法工作人员,方便法官,方便学术研究者。这个平台现在还有APP版。
服务还要向公众公开,让公众知道该怎么打官司,官司现在怎么样了。有的人说老百姓关心什么?关心的是判决公正不公正,谁关心公开不公开呢?必须考虑到,如果不公开,老百姓看不到司法怎么判的,不知道案件进入到什么流程了,公众会信服法院吗?我们所追求的司法公信力这样的目标能实现吗?肯定不能。那么,通过公开来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这个目标能实现吗?靠法院法官的自律可以吗?实践证明是不行的。所以,这些年,最高法院打造了四大公开平台,这是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大家可能会觉得这个网只是对当事人公开吧,有什么必要吗?其实不止。这个网现在已经集合了全国所有法院的涉及到审判流程的信息。比如,若要查法官的名录,要查诉讼指南,要查地址,在这里就可以一网打尽。如果你是当事人,凭着密码,可以逐步的在这个平台上知道自己的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了,让大家打一个明明白白的官司。
这是第四平台,也就是庭审公开网。很多人说到不了现场去旁听,旁听的时候现场的场所有限,怎么办?你可以去网上。在网上可以看到,昨天一天在网上直播了3710个案件,有高级法院的,有基层法院的,很多案件都可以在网上“围观”,在你的手机上就可以看。还有中国裁判文书网,它的文书总量已经是4000多万份,昨天一天就上了3万多的文书,被称为全世界最大的司法数据库。现在很多法官想了解以前的相类似的案件怎么判的,来这儿查。很多的律师、学者和当事人想知道一些相关案件的信息,怎么办?来这儿查。最权威的最全面的司法判决的数据库。还有执行信息公开网。通过公开相应的执行信息,特别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来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在信息化助力司法服务的基础上,很多地方法院也在想招,怎么样让老百姓更加方便,更加简便的接受司法服务。比如,这是广州法院的微法院,它不同于以前的借助于微博、微信的公众号,它是开发的小程序,你可以在这里获得公众服务,可以直接诉讼,你有案件,通过刷脸,可以进去看到自己案子的案卷。第二个方面,智能审判。信息化不光是要服务老百姓,服务老百姓的前提一定是使我们自身的行为规范、自身的审判能力提升,就要使审判更加智能。我们现在有了法信平台、智审系统、文书自动评查、同案不同判的意见,电子案卷可以随案同步生成,不需要再远程调取纸质卷。可以看到法院能够推送类案,相类似的案件怎么判的,一目了然。相关联的案件怎么样,当事人在这个区域还有没有案件,也一目了然。甚至可以电子签章、电子送达,减少了法官的行政事务。在网上办案,你的所有行为都是留痕的,所有行为都是有人监管的。不光是领导在管,更主要的是网在看、网在管。如果超限了,系统预警。如果违规了,可走不下去,系统结不了案。
举几个例子。这是全国的智审系统,在这个系统里可以对文书进行智能分析。我举的是从上海的系统里截取的例子。他们开发了刑事案件智能服务办案系统,打通了侦查、起诉、审判三个环节的数据,实现了什么样的目标呢?使三个机关能够尽可能的统一证据标准。这是全国法院的大数据平台。在这个平台里可以看到法院审结的电子卷宗。也就是在这个系统里,只要有权限,你可以调用任何一个法院的电子卷宗去阅卷,不需要等到纸质卷调过来,效率大大提升,而且未来可以对卷宗进行大数据分析。
第五巡回法庭已经开始试用电子案卷的调阅。这是智审在地方法院的截屏,在广州区域之内,我们可以看到所有相关案例,它会推送给法官。当法官遇到相关的案件之后,可以先看一看之前怎么判的,以前的案件怎么处理的,以供他做出更加理性的客观的判断。另一家地方法院推送相应的法条给法官,省得法官和助理再一个网页一个网页的去查所需要的法律,减少了检索时间。案件电子卷宗的同步生成,可以实时的去看一些案件的案卷。这是全国减刑假释的集中管理分平台,可以对减刑假释进行集中管理,有助于以前经常受到诟病的减刑假释不规范的现象。
第三个案例是高效执行。最高法院在2016年提出解决执行难,靠什么?靠法院自己,靠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提升自己的执行能力,也靠全社会的参与,全社会形成数据的共享、执行的大联动,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难行。这些仅仅靠人力是不够的,因为人工太有限了,需要靠技术。有了技术,我们就可以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事半功倍。现在最高法院通过它的系统,已经实现了全国有一半以上的法院直接使用这个系统,实时的在线办案,在线生成数据,在线进行管理,有一半的法院是对接的数据,也可以进入到系统里,由最高法院实时进行管理和调控。这是给全国法院执行质效的统计,是实时产生的数据,改变了过去靠人工填统计表不准确、不真实的情况。
对全国终本案件的管理,以前当事人有意见,案件怎么结案了?原来是终本。可是法官做的规范吗?不知道。现在最高法院有这个技术能力,可以看到每个案件的终本规不规范,有没有进行相应的查控,是不是真的没有财产。据统计,去年的网络查控系统已经覆盖了3734家银行,其中3408家银行开通了网上冻结功能。有了这个功能,执行法官就不需要到银行柜台,在办公室点一下鼠标就可以把被执行人的财产冻结。现在可查询的财产不限于存款,包括支付宝、京东金融平台的财产都可以纳入查询范围。现在有3511家法院使用了查询系统,覆盖率接近100%。到去年年底,利用网络查询大量案件,控制了大量财产。具体情况,我的同事王小梅副研究员会详细介绍。
下一个方面是科学管理。通过信息化的辅助,使法院案件管理改变了过去靠人报数据、靠人盯案子、靠领导叮嘱监督的传统模式。现在更多的是靠系统,靠技术手段。有了各种系统,所有行为必然在网上留下痕迹,当时是怎么做的。我们可以查系统,由计算机自动识别你的问题。这是全国的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了全国审判执行方面的各种数据。由此,可以进行大数据分析,不光是服务于法院,还可以服务于党政机关,让他们来评判过去自己的决策是否有失公允、是否有失科学性。从最高法院到很多地方法院,都在进行大数据的挖掘分析,用这些真实的数据来观察社会的发展走势。
以上是简单的描述了一下2017年中国法院信息化的进展。2018年,法院信息化该怎么做呢?我们觉得还是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法院”。首先还是要明确信息化的定位,要以服务司法为中心。杨延超教授提到了人工智能。的确,人工智能发展如火如荼,很多法院也在研发系统的时候引入了人工智能的理念和技术。但是,我们必须要明确司法这个领域和其他很多领域不一样,人工智能虽然可以辅助审判执行,但是,很多的判断离不开法官本身,人工智能不能取代人。现在人工智能还面临很多法律上、伦理上、科学上的问题。所以,现在的信息化发展仍然要以人为中心,以司法为中心,要以服务于司法为最终目的,而不简简单单的是推进信息化本身。
二是改变旧观念,主动拥抱新科技。我们经常在地方调研,很多的领导、干警会抱怨信息化有什么好?信息化让我们很不方便,我们只要把案子办出去不就好了吗?我们只要把案子办的公正,一碗水端平不就好了吗?其实这只是传统小作坊模式下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现在这种大数据时代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了。如果我们还固守在旧的观念下,以为只要办好自己手头的案子,你的司法服务就能上去,你的司法公信力就能上去,那肯定是已经落伍了。所以我们现在要主动的去接受新的科技,主动的把新的科技融入到司法审判执行当中来。这就需要对广大的干警反复的进行培训,进行思想意识的提升。
三是需要进一步打通数据,避免信息孤岛。现在法院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还不是很理想,虽然经过2016年、2017年的努力有很大进展,但不能不承认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仍然有困难,面临法制上的空白,面临技术上的问题。不仅如此,法院之间呢?法院业务庭之间的数据共享的好吗?法院的业务庭之间数据不能共享,怎么能协同办案呢?未来还需要在大数据发展战略的背景下,进一步打通数据,消除数据信息孤岛。
四是提升系统的易用性,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很多系统开发出来了,法官反映不好用,以至于不爱用。我们还需要像最初说的,要站在司法的角度上,站在法官的角度上,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上去考虑,这个系统是给他用的,不是我们用的,不是为了好看,一定是为了好用。所以,我们要知道我们的用户、我们的法官、我们的当事人有什么样的需求,哪些需求满足的还不好,来提升系统的友好性。
五是实现系统数据的集成化,努力实现业务协同。据说在一个法院内部有100多项系统在同时运行,这好像还是保守估计。在有的法院可能会更明显。那么多的系统给法官,有的法官不知道怎么用,甚至有的时候要在不同的系统之间反复切换。这种切换耗费时间,让人抓狂。所以很多法官说不爱用、太麻烦。怎么办呢?其实现在我们看到有一些系统已经把其他的很多系统嵌到它的系统里面,法官不需要再关了这个系统再登录那个系统。他只需要在一个系统里点几个链接就可以,这是非常好的方向。未来我们建议让法官进到一个页面,一网打尽所有系统,而不要再反复登录。其实这是一个小问题,但它反映的是系统融通、部门系统业务协同的问题。
六是希望进一步提升系统的安全性。现在的法院系统已经融合了大量的司法方面的数据,有裁判文书,有案卷,有各种办案的数据,有庭审的录像。不少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东西,很敏感。这些信息放在那儿,给谁用?谁可以接触?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已经在安全等级保护上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未来仍然不能掉以轻心。因为一旦出现系统漏洞,可能就危及国家安全,危及国家稳定,甚至可能会使很多老百姓利益受损。安全这根弦是永远都不能松的。
七是注意技术与业务的融合。我们经常说很多系统开发出来不好用,为什么不好用呢?是因为技术研发的人不怎么懂法治,不怎么懂司法,不怎么懂审判执行的流程,他是站在技术的角度去做的。但是,很多技术人员又说了,我让你提需求,你告诉我,你需要什么。我们的法官提不出来,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就知道系统不好用,所以就不爱用,形成了恶性循环,形成了“两张皮”。如果是这样的状况,“智慧法院”的建设一定会受到很大的制约。所以我们说要融通技术和业务,我们在去年的调研中发现,有些法院,像深圳中院,它有一个GEC的模式,法官、商业开发公司和用户,共同站在一起去协商系统该怎么开发。在广州中院,很多的系统开发都是业务庭的法官直接参与进来的,通过业务本身提出需求。我们还了解到,吉林高院的审管办就是业务的直接需求提出者,是站在法官办案的角度提需求。一个系统最后能不能验收,能不能过关,能不能上线,审管办要从业务的角度去进行试用,进行验证。能用、好用才同意验收,才能给你钱。这就是非常好的业务和技术融合的例子,我们也期待着未来在“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进一步的消除“两张皮”的现象。
虽然说“智慧法院”初步建成、初具规模,但我们必须看到“智慧法院”和中国法院法院信息化是一样的,它永无止境,因为技术永远不会停止进步。很多技术人员说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技术做不到的,技术未来发展到什么程度,也许以我们现在的智商想象不到。所以,“智慧法院”的发展永远没有句号,永远都是逗号,是分号,它永远在路上。我们期待着2018年中国的“智慧法院”建设能够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的支持下,走得更快、走得更远,更好地服务于司法,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执行,有效提升司法的能力和司法的公信力。谢谢大家!
谢谢吕艳滨研究员的精彩发言。他的报告向我们全面展示了法院信息化的要点、成绩和未来的发展空间。听了艳滨的报告,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近些年来,在法院信息化当中,在智能审判、文书管理、信息公开、数据共享四个方面所取得的长足进步。诚如他结尾时所说“永远在路上”,法院信息化是民生工程,百姓们会问它对我们的生活到底有什么影响。接下来这位发言人的发言将让我们对这一问题有更加透彻的了解。有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小梅,她将为我们介绍中国法院智慧执行发展。
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我借此机会发布中国“智慧执行”发展报告。我是从四个方面,智慧执行的背景、取得的成就、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展望这四个方面来发布报告。从背景来说,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2-3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这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执行工作以前在法院是一个边缘部门,这个目标提出以后开始受到党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并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为执行工作取得社会公智赢得了机遇。在“智慧执行”方面,2016年提出的这个目标位智慧执行奠定了背景。
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信息化扮演了重要角色。为了适应国家大数据战略,我们提出要智慧执行,法院信息化建设顺势而为。对于执行来说,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在案多人少现实矛盾的倒逼下,选择信息化来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也是客观倒逼的客观选择。执行案件的统一管理、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执行行动的统一指挥、执行联动,对于财产查控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都需要信息化。2017年,中国法院智慧执行取得三方面的成就,阳光化、智能化、网络化是“智慧法院”的三个维度。对于执行而言,网络执行意味着执行业务全流程进行网上办理。阳光执行意味着法院的执行案件从过程到结果,进行双向的透明、双重透明。智慧执行是法院依托信息化向执行人员、向当事人、向社会公众、向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大数据分析,提供各种技术支撑,是智能执行的状态。对于网络执行,执行案件和审判案件相比,它的流程更多,它涉及的部门更为广泛,更为复杂。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规范执行,出台了大量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除了依据制度来制约之外,依靠信息化,通过开发执行办案平台,将执行案件纳入系统来进行办理,将执行的各个环节纳入流程进行管理,实现了执行规范性案件的办理。网络执行第一个方面是全面应用执行办案平台。
第二是继续优化网络查控系统。依靠信息化、依靠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建立了总对总的执行查控系统,各地法院也建立了地方的点对点的系统。通过这些系统,对于全国范围内的涉执行的财产进行查询、控制、扣划。2017年,这一系统继续进行优化,有3000多家法院已经上线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覆盖率接近100%。在总对总的查控系统中,主要是对全国性的银行。对于地方银行,2017年继续加大力度,推动地方银行的网上查询、控制和扣划功能。对于房地产,受制于全国房地产系统的信息化不足的问题,在“总对总”系统和“点对点”系统中,房产查询一直是很困难的事情。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推动46个重点城市,实现了“点对总”,也就是房产部门房产信息“点对总”的查控,2017年有40多个城市已经上线了不动产网络查询功能。
第三是终本案件,对有财产的案件可以进行规范执行,对无财产的案件怎么办?法院通常会在查询功能进行网络财产的查询之外或者进行线下的查询,发现没有财产,一般要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为了规范终本案件的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规范终本的文件。在办案系统中开发了一个模块,将终本案件纳入系统管理。因为老百姓可能会对终本案件产生诸多不满,案件是怎么终本的,终本之后法院还管不管了,产生很多疑问。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规范,这个系统将终本之后的案件纳入单独集中统一管理,终本之后,这个系统会每6个月对财产进行再次自动查询。如果发现财产,系统会提醒执行法院恢复执行程序。对于执行法院是否恢复、恢复情况、进展情况怎么样会进行实时监督,进行监督。执行案件是因为跨全国领域,有些跨辖区的案件执行,在往常的情况下需要执行人民跑遍全国去执行,执行效率大打折扣。为了提升执行效率,就出现委托执行。但是,受托法院本身案多人少,自己的案件办理起来比较困难,对于委托过来的事项有时候是怠于回复,有时候没有任何的反馈信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规范事项委托,专门在系统里开发一个模块,对于事项委托纳入到系统进行管理,受委托法院对于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监督。
对于网络执行之外的阳光执行。从案件的办理到案件的结果都进行双重透明。对于执行案件来说,这个案件办理到什么程度、有没有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是否及时查询、有没有对我进行反馈,他非常关心。所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将执行案件的每一个过程的节点信息进行定向发送。也就是让申请执行人对于自己的执行案件进展程度有一个清楚明白的了解。这是第一块过程的透明。第二块是关键环节的透明。拍卖在执行案件中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为了推动廉洁拍卖,最高人民法院下了很大决心,推动网上司法拍卖。到2017年,很多地方的网拍已经达到100%,也就是所有能够进行的案件都进行网上的司法网拍。通过家喻户晓的网站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挤压执行人员在过程中的自由裁量力度。司法网拍形成了全民围观的局面,有助于打造廉洁司法。这里有几个数据展现了2017年司法网拍的成效。对于执行案件,除了规范、阳光之外,还要进一步提升执行的强制力。对于失信的被执行人要进行联合惩戒,依靠信息化可以实现惩戒信息的社会共享。
第四是结果的公开,执行案件的流程进行到哪个程度,可以通过节点的定向公开。执行案件到底办理的怎么样,它的结果要进行网上公开,推动了执行裁判文书的网上公开。这里举一个例子,执行联合惩戒的社会共享。以前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传统模式是法院执行人员把失信通知发到被执行人的家门口。但是,现在被执行人是很难查找的,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广州中院打造了一个生活圈,通过《今日头条》向被执行人的生活圈进行精准弹框,让被执行人周围人了解被执行人的执行情况。智慧执行是第三个模块。广州中院开发了一个移动客户端,让执行法官在办理执行案件中非常方便,实现了“指尖办理”。
无锡中院通过大数据分析,对被执行人财产各方面信息的汇集,开发了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分析系统。不管是审判也好,执行也好,送达难是困扰法院审判执行的重要问题。深圳中院依靠信息化开发了“深圳E键送达平台”,实现了一键生成、一键到达。法院信息化本来是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但是,在客观上,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是非常严峻的,同样受制于案多人少的矛盾,开发了一些平台,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行办案系统使用不足。有些法官和执行人员案子太多,没有在每一个节点进行留痕。二是查控系统反馈迟缓。三是网络拍卖地区落实较差。在有些发达地区的法院可以实现100%的网拍,但在不发达地区的网拍落实没有那么好。四是执行指挥中心呈现空心化的状态。展望未来,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系统的兼容性和友好性,实现执行领域智能化。谢谢大家!
谢谢小梅的发言。以前说“蜀道难”,执行更难。小梅的报告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法院信息化惠及百姓民生,法院信息化是好事。全国法院信息化总体情况如何?如果PK一下,哪家更强?下面有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胡昌明,他发言的主题是“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
各位专家学者,大家上午好!我向大家汇报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这个发布对于我来说既荣幸,又惶恐。荣幸在于第三方评估首次对全国3000多家法院进行量化评估,第一次发布。惶恐在于在短短时间内对全国法院的信息化运用情况进行总体发布,有比较大的难度。好在前面的两位同事已经就总体情况以及“智慧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发布。我的发布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评估的意义、评估的指标与方法、信息化建设的进展与成效、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问题、信息化发展的方向与展望。
一、法院信息化评估的意义。我们认为主要是以下几方面:1.从1996年法院信息化起步以来,法院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到底是哪方面走的更快、走的更好,应该仔细的进行量化评估。2.法院信息化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于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当事人的诉讼服务起到了哪些作用、哪些方面还有待提升、下面的工作应该怎样推进,需要通过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3.全国各地法院信息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通过这样的评估有利于了解各地法院信息化发展的状况,以推动全国法院信息化均衡发展。
二、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评估原则:1.依规评估。依照法定文件,如:法院的司务改革纲要、“智慧法院”五年改革规划进行评估,使得评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2.客观评估。评估不可避免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尽量降到最低,让好不好转化成能不能、是不是的问题,给出相对客观的解读。3.重点突出。法院信息化涉及方方面面、包罗万象,不可能所有内容都完全全部评估。因此,首次评估突出法院信息化对法院工作、对当事人的诉讼便利起到重要作用的地方进行重点评估。4.渐进引导。法院信息化是循序渐进的过程,评估也要按照循序渐进的方针,结合理想与现实进行设定。评估指标:智能审判、高效执行、自动化管理、优质服务四个一级指标下设定了16项二级指标、46项三级指标,对于“智慧法院”进行相对全面的评估。
三、信息化建设的进展与成效。基础建设突飞猛进:在3000多家法院中,网站有效链接的达到91%以上,不能访问或网网站链接无效的比例非常低。在链接有效的法院中,大部分法院能够对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这对于当事人了解法院的最新情况、了解诉讼所需的内容非常有利。全国科技法庭遍地开花,2017年,全国已经有28000多个法庭,其中建立了20000多个科技法庭,占全国法庭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科技法庭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加个话筒、加个视频这么简单,科技法庭已经包括了视频直播、语音识别等高科技,包括证据远程交换、远程庭审等融入到科技法庭中来,实现了法庭的公开化、庭审的透明化。
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更新。在全国的法院中,已经有71.96%的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有934家法院能够直接在网上缴费,其中,上海、河北、吉林等辖区的法院已经100%实现了网上缴费功能。1.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已经遍及全国28个省市,从西部的甘肃到中部的安徽、东部的浙江、上海,12368已经成为连接当事人和法官的重要桥梁。2.远程视频接访成为当事人表达诉求的便利方式。我们看到图片上,最高法院的领导已经能够在北京直接与远在重庆江津的信访当事人面对面,中间有上级法院的法官参与案件评审。
信息化助力提升审判质效。一是电子签章。人民法庭,在信息化之前,签章都需要到远在几十公里之外的法院进行去盖章,一个案件需要十几个裁判文书,其中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非常巨大。电子签章则完全省去了中间成本。现在全国有将近半数的法院实现了电子签章。在江苏、广东、山西等地,电子签章的覆盖率已经达到85%以上。二是电子送达。送达难一直是基层法院一审法官心中永远的痛。有调查表明送达使用的精力已经占到了一审民事法官精力的40%以上,而电子送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法院的送达难。评估发现,全国已经有75.41%的法院能够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将诉讼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接收。其中,上海、天津、湖南、河南、河北、吉林、新疆等地已经100%实现。信息化推进法院科学精准管理。1.数据智能统计与分析。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数据服务和管理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能够清楚地实时了解到全国各省、市,乃至各基层法院案件的收结情况,做到了数据智能统计和分析。2.按照案件、时间、地域等维度自动生成统计报表为法院领导的决策提供基础。3.案件监督管理自动化水平大幅提升。全国有78%以上的法院能够实现对于案件超期、收案比失衡等进行自动提示功能。其中,吉林、安徽、福建、广西等地自动案件提示功能已经接近或达到100%。
四、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问题。1.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不足。2017年,全国各地都在推行电子案卷工作,这个工作取得了巨大进展。然而各地的进展程度却是参差不齐。部分中西部法院的电子卷宗虽然生成率仍然不高,甚至不足一半,而在电子卷宗的运用过程中,包括院内调阅、法院间调阅实现的比例较高,而对于更深层次的应用,比如卷中文字的智能识别、信息的自动回填等功能则相对来说比较薄弱。2.文书智能生成尚需进一步探索。这张表列出了文书智能生成的相关功能,对于一些简单的功能,如:当事人信息、案由、诉讼请求、公诉机关等,大部分法院都能够实现这些模块的自动生成。然而对于更深层次的问题,如:事实和理由、被告人前科、量刑参考范围等,能够实现的法院数量还不是太高。3.诉讼服务和引导还有待完善。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已经实现了批量案件的网上开庭、调解、证据交换。然而,从全国来看,进行网上证据交换、调解和开庭的比例仍然有待提高。4.审判信息有待进一步公开。法院信息平台公开做的如火如荼,四大平台为法院公开、法院透明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但某些方面仍然有提高的空间。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一些法院的不上网裁判文书数量、理由以及案件类型、公开的比例仍然不高。特别要提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虽然文书网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文书公开平台,但是,它的公开仍然有一些问题。当前网站流量大,需要输入验证码。希望在信息化不断改善的情况下,这些问题能够得到逐步解决。
五、法院信息化的发展方向与展望。1.实现法院软件的深层次应用.现在的应用开发了很多,但这些应用的深层次使用,特别是能够辅助法官减轻工作量、提高审判质效的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挖掘。2.结合各方意见开发新应用。特别是结合一线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的意见,进行深度开发。3.总结和推广。全国各地法院已经在系统的开发方面做了很多尝试,各地好的运用已经非常多,接下来应该进行总结和推广,这需要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的引领作用,在全国各地进行深入调研,把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应用提炼出来,向全国进行推广,实现全国法院信息化的同步提升。4.最高法院实现引领.最后新春佳节即将到来,祝大家春节快乐,谢谢大家!
谢谢胡昌明博士的精彩发言。各位朋友,前面我的几位同事从不同角度发布了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接下来这个阶段,将成为今天会议的押轴大戏。我们特别邀请了法院的朋友,他们都是法院信息化的佼佼者。首先有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刘坤,他发言的主题是“江苏法院信息化发展经验和特色”。大家欢迎!
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这次发布的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客观、全面、准确的总结和提炼了去年以来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最新成果,包括理论建设成果,更包括实践探索的成果,它是一个集大成。特别是指明了今后的信息化建设发展方向。对于我们搞法院信息化的同志来说,倍受鼓舞,振奋人心。下面我从一个地方法院的角度来回应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特别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情况。江苏是人案矛盾最突出的省份之一。2017年,江苏法院受理案件203万件,占到全国总量的十三分之一。我们的员额法官占到全国法院的二十分之一。如何化解人案矛盾,提高审结质效水平,一直是江苏法院信息化建设迫切需要回应的问题。近年来,江苏法院在最高法院信息中心的强有力的指导下,突出主攻方向,坚持“智慧法院”与司法改革统筹规划、密切推进,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积极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保障和促进了司法的公正高效。“智慧法院”审判的诉讼模式荣获2017年全国政法工作创新一等奖,也得到了周强院长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主要做法是:一、突出规划引领,强化统筹推进。紧盯指挥法院建设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凝聚“智慧法院”建设的重点、布局、路线和进度。针对全省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进大、智、移、云四大工程建设。建立了全省统一共享的云平台。在软硬件建设、资源整合、安全保障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建立了审判执行、司法人士、司法政务、信息化管理的数据库,实现了司法审判信息的海量存储、科学分类、统一利用。依托江苏高院与东南大学联合成立的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开展大数据研究,研发大数据产品。加强重点项目的组织推进,来保证全省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电子诉讼、执行信息化、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法院工作的转型省级。
二、强化智能应用,促进减负增效。以减轻工作强度为目标,将简单的事务交给机器完成,让法官专注于核心裁判事务。开发应用庭审语音智能转写、电子证据语音检索系统,将庭审效率提高近30%。开发OCR自动识别和信息项智能回填、文书制作“左看右写”,文书的一键生成,有效减少法官文字录入工作量。构建了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平台,实现减刑假释电子案卷网上流传、裁定文书网上生成、网上送达、审判流程同步公开。加强信息化建设,将江苏本地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扩展到17个领域,确保查人找物更加顺畅便捷。以辅助法官办案为目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法官构建知识分享和实体裁判标准的智能辅助平台。开发了法院百度、推广法信,为法官提供典型案例、法律法规、裁判文书等信息的智能检索和推送。推动了检验类文书的智能生成系统,实现了简易案件文书的快速生成。去年全省法院共结案170万件,同比增长了15.82%,接收案比超过100%,实现了五年来首次呈现未结案件存量同比减少的良好局面。信息化在减负增效方面功不可没。
三、筑牢数据铁笼,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在司法制度改革之后,针对放权之后的监督问题,在全省推行网上办案和卷宗同步数字化,实现全程留痕、全程监管。这项工作2015年在全省三级法院全面启动,深度应用方面全面推开,打算2018年一季度全面实现。深化可视化管理平台建设,将后台的数据搬到前台,开发长期未结案件、发改案件、涉诉信访等20多个专题业务模块,推动管理的扁平化、平台化。所有的法院全部入驻淘宝网,所有的拍卖全都在网上进行,司法鉴定的机构全部在网上注册,杜绝了司法拍卖和司法鉴定这两个环节的权力寻租。为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我们开发了同案不同判的预警系统,也就是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研发的第一个大数据产品。
利用法律的人工智能和司法大数据技术,从百万量级的判决,汇集法官的集体智慧,通过类案的分析和按照,为法官的个案裁判提供辅助量刑、偏离度预测,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为院长、庭长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智能化扁平化精准化的管理平台。院庭长去行政化之后,怎么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我们的主攻方向就是依托大数据平台来进行监督管理。目前这个系统在全省7个中、56个基层法院、350名法官使用,准确率达到36.2%。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全面推开。
四、完善“互联网+”,实现透明便民。健全“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整合形成统一的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完善功能,实行网上立案、网上递交材料、网上阅卷、网上送达、网上信访等诉讼服务功能。开通了专门的律师绿色通道,全省法院共办理网上立案33万件,网上送达近10万件。开发了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引导指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在省“两会”的时候受到高度关注,减少纠纷呈送,形成当事人合理预期,也强化合判系数。今年进一步在诉讼风险的智能评估、立案智能推送进行深化和完善。开发了全省统一的全流程、一站式的微法院,实现微信送达、微信调解、智能导送。这个平台是三级法院全面推开,一季度应该会有突破性的进展。
利用信息技术深化司法公开,将与当事人诉讼权利密切相关的流程节点与12368短信平台实现技术捆绑,实现流程节点的自动告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庭审直播网,并与庭审公开网无缝对接。在全省法院庭审直播近13万场次,直播数量位居全国第一。2018年,我们会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方面有两个举措,一是确立了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确立这样的机制和制度,江苏高院已经建立了这样的机制。二是将诉讼案件的电子证卷同步向当事人公开。这也是倒逼电子卷宗的完整性、规范性,更深层次的通过这样的倒逼机制来实现网上证据交换、网上阅卷、送达。通过电子证卷同步公开实现这样一个功能,一揽子解决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组织学习蓝皮书的内容,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工作理念、经验做法,坚持改革与信息化双轮驱动,全力提升“智慧法院”的建设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广大法官的获得感。谢谢大家!
谢谢刘坤主任的精彩发言,感谢他带给我们江苏经验的分享。下面有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匡华处长,他发言的主题是“江西法院“法媒银”平台建设及信息化发展状况”。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主办方给江西高院提供的发言机会。非常荣幸在这里和大家分享江西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经验。刚才江苏高院的刘坤主任非常全面地介绍了法院信息化的全貌。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对蓝皮书的成果进行回应。把握发展方向、驱动贯通融合、坚持自主创新、重构建设模式是江西法院“十三五”信息发展规划确定的基本工作路径。围绕这个基本工作路径,我选取了两个典型案例,一个是“法媒银”平台,一个是“收转发E中心”。“法媒银”平台针对的是破解执行难问题。我们认为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健全、失信成本低是导致执行难问题的根源。从发展方向来看,不能单靠法院一家来单打独斗,必须在提升执行办案能力、苦练内功的基础上走一条以联合失信惩戒为核心的执行工作道路,这就是“法媒银”平台。
“法媒银”是借助信息化手段,贯通法院、媒体和银行业务的各个条线,强化了数据共享和业务对接,融合了社会公众和舆论的力量。它强调的社会的综合治理和多元合作,它很好的瞄准了问题根源,把握了工作的发展方向。从创新的角度来看,“法媒银”平台突破了法院关门办案的传统思路,以法院为主导,全国首创人民法院新闻媒体、银行金融机构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全新的执行惩戒工作模式。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同时,探索了一条破解执行难的新途径。它把伦理道德规范和制度法律的刚性约束有序结合起来。自平台上线以来取得了非常显著的运用成效,截至2017年底,“法媒银”平台共有22.9万条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可供查询,查询量达到了902万人次,平台重点曝光了典型老赖3.8万名,其中7132人在被曝光后自动履行义务,自动履行率为18.7%,执行标的额达到6.51亿元。“法媒银”平台有力地促进了执法办案,规范了执行行为,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前几天,大概是2月4号,“法媒银”平台和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栏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周末说法》栏目一起获得了中国法治新闻传媒奖。站在信息化的角度,我们看“法媒银”平台是一个信息化平台。站在权威的角度看它是一个法治新闻栏目,真正实现了多方共赢。
“收转发E中心”如何实现法官的减负增效?为法官减负增效应该将法官从繁杂的简单复杂劳动中解放出来,使法官专注于审判核心工作的提升。将事务性劳动从审判团队中剥离,实行集约化、智能化管理,这就是“收转发E中心”。“收转发E中心”牢牢把握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发展方向,将诉讼材料的收、转、发等辅助事务从审判执行中剥离,并融会贯通。结合管理技术的创新和信息技术的创新,在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的同时,统一材料的入口和出口,为法官减负增效。在此基础上,“收转发E中心”通过统一平台的建设,解决了跨域立案材料收转的难题,通过送达事务集中智能管理,实现送达方式的全覆盖,送达过程的全留痕、送达服务的多样化。通过“收转发E中心”,江西法院重构了审判核心工作与材料收转发事务流程分离、应用融合的工作模式。
“收转发E中心”的建设和应用推进迅速,成效显著。从2017年年初制定方案到4月份开始试点,10月23号江西全省118家法院全部实现了建成上线运行。截止2017年年底,江西法院的立案卷宗的同步制作率是98.48%,结案卷宗的同步制作率是98.89%,统一送达的案件数是40302件,送达成功率是79.39%。其中,电子送达占比是17.53%。从2018年开始,我们将“收转发E中心”的应用成效采取通报的方式,各个法院首先实现全样本的覆盖,再提升相应的电子送达率。电子送达的成功率是48.38%。收转发E中心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作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集中生成模式向全国法院进行推荐。以上分享的两个案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坚持抓信息化品牌建设,省高院举全省之力打造有影响力的信息化品牌,构建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中基层法院聚焦应用,尽快形成整体规模效应。近两年来,江西法院在实践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握发展方向、驱动贯通融合、坚持自主创新、重构建设模式这一基本工作路径,在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等方面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我们坚信在最高法院信息中心的强有力领导下,结合各兄弟法院的成功先进经验,遵循正确的工作路径,保持顽强的拼搏精神,“智慧法院”建设的明天将会更美好。最后,预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合家幸福。谢谢大家!
谢谢匡华处长的精彩发言。谢谢江西法院的精彩分享,尤其是您的“法媒银”的关键词,让我们印象深刻。今天成果发布阶段的最后一位发言人,有请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雄,他带给我们的话题是“大数据+人工智能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眉山经验”。大家欢迎!
尊敬的各位领导,与会嘉宾,媒体朋友。作为中国西部的基层法院,能够有机会在这里汇报我们自己的特色亮点工作,实属不易。在此,我要向最高法院信息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发言的主题是“多主体一网覆盖、全方位智能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丰富发展多元解纷眉山经验”。周强院长多次强调“要认真总结推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眉山经验”。所以很多人问我“眉山经验”的精髓到底是什么?我自己总结了“眉山经验”的精髓就是全面建立起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我们四川群众形象地称之为“喊得应、接得起、划得来”的纠纷解决体系。作为“眉山经验”的发源地,东坡法院将丰富发展“眉山经验”与“智慧法院”建设有机融合,创新研发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平台。以多元纠纷解决网络化、智能化推动形成了所有纠纷解决主体一网覆盖、所有纠纷解决流程一体衔接、矛盾纠纷有序分流化解的纠纷解决新格局。
一、多主体一网覆盖,让“喊得应”范围更广。所谓“喊得应”就是社会纠纷解决力量被广泛动员,确保无论何时何地发生纠纷都能找得到纠纷解决组织、纠纷解决主体。我们平台研发时坚持集聚协同的理念,运用移动互联技术,调动更大范围的社会力量参与纠纷的解决。该平台自2017年11月正式开通运行以来,我们已在眉山中心城区8个调解组织、3家公证处、2家仲裁机构进行了部署使用。近期,眉山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推动全市3000多家调解组织、2万余名调解人员及所有的公证机关和仲裁机构全部上线运行。届时眉山将全面实现调解组织、公证机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的互联互通、一网覆盖,社会纠纷解决资源将得到最大程度的整合利用。基于所有纠纷解决主体的一网覆盖,人民法院依据平台积累的大数据资源,能准确掌握各区域纠纷状况、各区域纠纷解决成效和纠纷解决力量的配置情况,真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纠纷化解的更加精细。
二、全流程一体衔接,让“接得起”合力更强。所谓“接得起”就是让调解、公证、仲裁、行政处理、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衔接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因此,该平台建设绝不是简单的将纠纷解决从线下搬到线上,而是以跨界融合的理念全面打通诉与非诉间,各非诉主体间的衔接,对多元流程进行全面的网上再造。实现“诉非衔接”向“多元衔接提档升级。通过该平台,不仅实现了法院案件的对外分流,如:诉前的委派调解、诉中的委托调解,而且实现了非诉主体案件向法院的网上流转,如: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同时,还现了各非诉主体和非诉方式间的信息共享、衔接互补、成果互用。举一个案例。2018年1月,我们市交警二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在调解一件案件的过程中,通过该平台邀请保险行业调解人员同步加入调解,仅用1小时就成功调解两起案件,并及时在线申请了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真正实现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诉讼多元衔接一体完成。
三、智能化一键支持,让“划得来”的效果更好。所谓“划得来”就是纠纷解决的高效率、低成本、好效果。平台研发坚持开放共享的理念,全面满足了多元纠纷解决各参与主体的现实需求。平台内,我们导入了四川法院近200万分生效裁判文书,以要素方式归类整理了3000多条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6类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条文。依托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资源,为当事人各纠纷解决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智能化辅助支持。
一是当事人解纷更高效、更便捷。当事人微信或者电脑登录界面,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案由、案情描述和证据目录等信息,平台将为当事人预测出以诉讼方式和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评估出案件的胜诉率和执行到位率等情况,让当事人在预判纠纷解决结果的情况下,理性解决纠纷处理方式。平台投入运营2个多月来,进入该平台甄别分流的民商食案件供给1054件,当事人自愿选择分流744件,分流率达70.05%,同比提升近30%。如果当事人接受调解建议,可直接在线申请或者参与调解。在线调解中,平台会同时为当事人提供同类案例法律法规参考和智能服务。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在线申请法律确认。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案件可一键导入法院,完成登记立案。截至目前,已一键立案310件。平台的建成投用让当事人明明白白选择纠纷解决方式,足不出户参与纠纷解决,真正实现了纠纷解决的高效率、低成本、好效果。
二是非诉主体低投入、高产出。非诉纠纷解决人员接受案件后,平台将智能推送法律法规案件要素、专家观点及同类案例,为调解工作提供精准参考。案件调解成功后,平台将自动生成调解协议书,调解员只需要进行必要深刻即可送交当事人签字确认。平台投入使用后,各非诉主体通过智能调解平台已成功调解案件640件,调解成功率86.02%,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当场调成率达到92%,调解效率极大的提高,非诉纠纷解决低投入、高产出的局面真正形成。此外,该平台也是各非诉主体共享的信息化办案平台,调解员、公证员、仲裁员均可实现对案件的自我管理。中字部门可根据平台数据,准确及时核发案件补助经费,非诉解决案件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
三是司法审判智能化、便利化。基于多元纠纷解决平台与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办案平台的跨界融合和数据交换,为司法审判提供了更多的智能化服务。该平台一键转立案,极大的提升了登记立案效率,立案工作量降低近60%。案件进入诉讼后,诉前调解材料将随案移送承办法官,让法官最大程度利用非诉纠纷解决成果,既提升了审判效率,又鼓励了非诉纠纷解决。案件进入审理执行过程中,平台将向当事人自动推送诉讼程序指引和案件流程节点信息,实现诉讼信息的全面公开。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该平台向法官反映案件情况,提交案件材料,提供财产线索等,全面搭建起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媒体朋友,周强院长强调“没有信息化就没有人民法院工作的现代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网络化、智能化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让“智慧法院”建设红利更大范围惠及于民,而且让“眉山经验”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平台功能,不断深挖平台数据资源,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贡献更多的基层实践经验。谢谢大家!
感谢徐家雄院长的精彩发言。各位朋友,会议进行到这里,成果发布阶段已经全部完成。受会务组的委托,让我做一个简短的小结。听了今天的会议,我感到,收获满满。我的同事吕艳滨研究员、王小梅副研究员、胡昌明博士的报告全面系统地展示了法院信息化的成绩、未来的发展空间,其数据翔实、论据充分。回去之后,我还会慢慢地咀嚼。特别需要指出,法院系统的刘坤主任、匡华处长、徐家雄院长,他们带来宝贵的法院信息化的经验,值得学习、推广。总之,我们要为法院信息化点赞,为人工智能、为“智慧法院”点赞。各位朋友,人工智能很厉害,不过接下来的事情还是要由人来完成。各位朋友,再一次感谢各位领导、嘉宾、媒体朋友们莅临今天的会议。再次感谢人民网法治频道、法治与新闻客户端、新浪司法频道对本次会议的支持。
2018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2(2018)》发布暨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圆满结束。我们明年再见,谢谢大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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