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将于3月7日(星期三)上午8时50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敬请关注!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本场记者会的主题是:财税改革和财税工作。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财政部肖捷部长、史耀斌副部长、胡静林副部长共同回答大家提出的与这一主题相关的问题。下面,首先有请肖部长。
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受国务院的委托,财政部编制的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已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下面,我和我的同事史耀斌副部长、胡静林副部长,共同回答有关财政改革发展中记者朋友们关切的问题。谢谢!
谢谢。现在开始提问。
我们注意到,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五年我国率先大幅减税降费,共减轻市场主体负担3万多亿元。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大力减税降费的背景下,2017年财政收入增长7.4%,依然实现了较快增长。请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关于2018年减税降费政策能否再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你提的这个问题也是记者朋友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这里我想告诉大家,经济是财政的基础,财政收入状况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发展态势。一般说来,财政收入的态势是与经济运行态势正相关的。大家都知道,去年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迈上了80万亿元人民币的新台阶,同比增长了6.9%。经济活力不断增强,企业效益也不断改善,这是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条件。其中也包括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上涨较快,直接带动了按现价计算的相关税收快速增长。这里我还想告诉记者朋友,我们国家目前的税收是以间接税为主,税收收入对工业品的价格是比较敏感的,受其影响,对税收收入增长的变化也比较直接。近几年连续实施“放水养鱼”的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培植和发展新的税源,这为财政增收提供了源头活水。应当说,去年国内外的需求也出现回暖,进口的商品量和价格都出现增长,这也导致我们国家的进口税收相应增加较多。
在上述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2017年我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了7.4%,比2016年高出2.9个百分点。我认为,这也恰恰是印证了我们国家经济发展不仅出现了总量的扩大,而且也实现了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关于你提的第二个问题,这也是社会上非常关心的问题。今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让市场主体能够迸发出更大的发展活力。
既然这位记者朋友提到了这个问题,我想稍用一点时间给大家简要梳理和归纳一下关于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一些主要考虑。首先,继续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方向,合理调整税率水平,重点是降低制造业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税率,目的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其次,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包括提高基本费用扣除标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第三,特别要强调今年我们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主要是统一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的标准,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使更多的企业能够受益,并且考虑将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同时,对企业新购入的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和器具当年一次性在税前扣除。我们测算实施上述减税政策,全年减税预计将超过8000亿元。同时,我们今年还要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预计全年将减负3000多亿元。我给大家介绍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总体考虑,是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来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这是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核心要义所在。谢谢。
有国际机构预测2018年中国政府的直接债务将达到GDP总量的40%,2020年有可能要上升到45%,请问财政部对此有何评论?下一步怎么样加强地方债务的管理?还有控制债务的风险。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近一段时间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国际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这样或那样的预测。我想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按照中国预算法的规定,我国政府的债务范围是有界定的,它包括中央财政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以及经清理甄别认定的截止到2014年末的存量政府债务。这里给记者朋友们解释一下,为什么强调截止到2014年末,因为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新的预算法。接下来我想告诉各位记者朋友,按照上述概念,截止到2017年末,我国政府债务余额为29.95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3.48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万亿元。我国政府负债率也就是用债务余额除以GDP所得出的比例是36.2%。这个比例比2016年的36.7%有所下降。按照这样一个比例,我国政府的负债率是低于国际社会通用的所谓60%的警戒线,也低于其他主要经济体和一些新兴市场国家的负债水平。我们预计,未来几年我国政府的债务风险指标水平与2017年相比,也就是我刚才跟大家通报的数据相比,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新的预算法实施之后,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措施覆盖了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监督等各个环节,可以说已经初步形成了地方政府债务的闭环管理体系。按照新的预算法的规定,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唯一合法形式。大家请注意,是唯一合法形式。对于各类违法违规举债问题,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明确的,也就是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记者朋友们可能也都注意到,去年我们已经查处并且公开通报了10批违法违规举债的案例,处理了近百名相关责任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开前门”和“堵后门”并举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在“开前门”方面,我们考虑是合理增加债务规模,比如说今年我们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500亿元,比去年增加5500亿元。同时,我们也将合理确定分地区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在“堵后门”方面,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从严整治无序举债乱象。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用我们通俗的话讲就是“谁家的孩子谁抱”,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债务人和债权人依法合理分担风险。同时,将加大督查问责的力度,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措施,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完全能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谢谢。
我的问题是关于财政预算绩效的。2017年全国财政支出是首次突破了20万亿元,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全国财政支出将进一步增加到21万亿元,应该说我们国家的“钱袋子”越来越沉了,同时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所以,我想请问肖部长,财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切实把钱花好、用在刀刃上?谢谢。
感谢记者朋友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关心。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切实把钱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这是财政部门的基本职责所在。刚才,这位记者朋友讲到国家的“钱袋子”越来越沉了,实际上财政部门的责任也越来越大了。如同一个家庭的开支一样,政府花钱、安排财政支出都要考虑这笔钱往哪儿用,钱花到哪儿,都要讲求效益,不能打水漂。对我们来讲,就是要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施绩效管理。近年来,财政部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初步构建了绩效管理体系框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我想借这个机会,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把我们的一些考虑跟大家简要报告一下。
首先,要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全面设置绩效目标,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责任传导到各部门和各个预算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特别是加强事前和事中管理,对偏离绩效目标的要及时纠正;在年度终了之后,通过绩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其次,要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目前的绩效管理还仅限于一般公共预算,我们准备把绩效管理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的财政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第三,要强化绩效评估结果应用。也就是说,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突出的要给予大力支持,对绩效不明显甚至无效低效的资金要切实减少,目的是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第四,要加强绩效管理监督。我们将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估,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专业性。同时,也将加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向全国人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接受包括记者朋友们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监督。
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随着财政收入不断增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部门将一如既往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的思想,在财政支出方面以绩效为导向,创新预算管理模式,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谢谢。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关于房地产税征收的实施时间以及征税的对象范围,您现在有哪些看法?谢谢。
你的中文大家都能听的很清楚,但是你提的问题更加聚焦。下面,请史耀斌副部长回答。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房地产税问题确实是目前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它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几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从历史上来看,房地产税作为一个税种,它的历史比较悠久,据我所了解,它最早起源于欧洲。随着时代的发展,个人财富的不断积聚,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房地产税制度。刚才这位记者是来自日本,我想日本也有房地产税制度,当然叫法不一样。既然是一个大多数国家都普遍采用的税收制度或者是一个税种,它必然有它自己的作用,它的作用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作为一个世界通行的税种,它都有一些共性的制度安排。我归纳了一下,大致有这样四种或者叫四个共性的制度性安排,几乎是每个国家房地产税制度都存在的。
一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也就是按照评估值来征税。二是在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里面,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当然具体的方式不一样,水平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些税收优惠。三是这个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比如说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等这样的一些支出。四是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或者非常复杂,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这样才能够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刚才我说的、在大多数国家普遍实施的房地产税制度,但是我们几年前也进行过试点,应该说也积累了一些经验。确实,刚才如这位记者朋友所提到的,李克强总理在3月5号《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来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实际上,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也提出要适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这些都为房地产税改革作出了部署。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按照这样一个总体思路。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在我们推进这项改革的过程里面,刚才我已经讲到,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房地产税制度,都有一些共性的制度性安排,我们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当然,我们是中国,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我们还会按照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我们房地产税制度。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谢谢。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坚决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我们知道精准扶贫是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根据报道,在扶贫资金的发放过程中存在着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现象,请问财政部对此将有哪些措施?谢谢。
这个问题,请胡静林副部长回答。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让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和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小康社会,这是我党对全国人民的一个庄严承诺。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非常关注。财政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这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确保打好这场攻坚战。应当说,近年来中央财政对扶贫的投入是超常规的。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达到861亿元,今年我们准备安排1061亿元,这也是连续三年每年增加200亿元。如果加上用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扶贫投入,这个规模更大。同时,为了保证深度贫困地区能够同步脱贫,财政部也多方面筹集资金,2018年到2020年考虑增加安排深度贫困地区扶贫资金2140亿元,其中用于“三区三州”将达到1050亿元。随着资金规模越来越大,确确实实,给我们带来很大的监管压力。为了加强监管,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这几年也出台了很多措施。2017年财政部组织对28个省的874个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追回了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的资金7.3亿元,对450人进行了问责,对其中15个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总体来说,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近年来扶贫资金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涉及的资金规模和比例是下降的,但是由于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点多、线长,在一些基层和局部地区仍然还存在着刚才记者朋友所说的挪用挤占包括虚报冒领这种现象。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主要想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二是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从今年到2021年,每一年我们都将把扶贫专项资金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谢谢。
很多人非常关注财税改革进展的问题,其中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三项重点任务之一,也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能不能介绍一下这项改革的进展情况。谢谢。
你提了一个很专业也很重要的问题。为了让在场的记者朋友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出的这项改革,我先说明一下什么叫财政事权、什么叫支出责任。财政事权,就是指一级政府应当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任务。支出责任,就是指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这项改革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党的十九大已经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要求。“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这12个字的内涵十分丰富。关于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改革,涉及的领域非常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推进这项改革,需要总体规划、统筹推进。记者朋友们可能已经都注意到,去年我们率先出台了外交领域的改革方案。今年到目前为止,我们又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这个方案,应当说为分领域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了引领,因为这是一个基础性的改革方案。我们今年将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通过推进这项改革,有力地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更有效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谢谢。
我的问题是关于个税起征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的扣除,进行合理减负,大家听了这个消息之后都非常高兴。请问,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相关的工作计划?谢谢。
我想告诉各位记者朋友,大家都将是今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受益者,至于如何受益,下面请史耀斌副部长回答。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谢谢肖捷部长让我把这样重要的问题跟大家做一个介绍。首先,我想和大家解释一下,做一个概念上的解释。就是目前大家都非常熟悉,工资薪金的所得有一个起征点,实际上我们在税收的术语上叫“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听起来很别扭、很专业,起征点就比较通俗,现在是每月3500元,超过3500元以上根据超额累进的税率安排进行征税。实际上除了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起征点之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上还有一些扣除的安排,比如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在一定的限额以内的比如说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等,这些都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另外我们还会适时推出商业养老保险的税前扣除政策。这些税前扣除的因素安排,再加上我们税收起征点,都是我们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所应该享有,而且已经在享有的权益。所以,我们现在能够扣除的除了起征点之外还有这么多的税前扣除安排。这是我想跟大家介绍的。正如刚才你所提到的,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讲到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而且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等专项费用的扣除。从《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来,这一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至少有两大的内涵值得我们关注,也是我们大家都非常关切的。一个是提高起征点,怎么样提高起征点,刚才您提到提高到什么程度,我们会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确定,并且提出一个提高起征点的建议,一个政策性的建议。这是第一个内涵。第二个内涵,我认为更是前所未有的,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而且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首先选择的重点就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老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当然,我们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最后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的规模和数目。除了这两个大的内涵之外,此外我还想跟大家介绍一下,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还要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模式。我们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这次改革我们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这也是世界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我们会将一些劳动性的所得,比如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这些劳动性的所得,我们首先把它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然后再确定一个基本减除费用,大家称之为起征点,再进行征税。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能够更好的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因为改成综合与分类征收的税收模式以后,这些综合性征税的项目会按年汇总来进行综合征税。接下来,我们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的修法。因为刚才我提到,所有的这些进行改革的要素都会通过个人所得税税法的修订才能够把它最终确定下来,因为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税法,草案确定下来以后,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程序进行审议,审议以后来组织实施。所以,我们相信通过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再适当的增加专项扣除的项目,这样就能够使我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负更加合理,同时也使得个人所得税作为能够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能够更好的把它显现出来。谢谢。
有一个关于赤字率的问题。今年的赤字率我们注意到是2013年以来首次下调,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赤字率下调是否是意味着积极的财政政策会逐步的退出?具体说来,赤字率的下调会不会影响到基建投资的增速,从而影响到今年经济的增长?非常感谢。
谢谢你的提问。正像你刚才所讲的,今年财政赤字率确实与上年预算相比是有所降低,这也是近年来中国财政赤字率首次降低。尽管今年财政赤字率比上年有所降低,但是我明确告诉大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取向没有变。今年预算安排的财政赤字是按照23800亿元考虑的,这个规模和去年预算赤字规模是持平的。赤字率有所下降,我认为这与中国经济稳中向好、财政状况不断改善是相吻合的。同时,赤字率下降也将为中国经济长远发展和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留下更大的空间。大家注意到了财政赤字率下降,我刚才给大家回应了关于今年财政赤字规模的考虑,其实这只是判断积极财政政策的一个方面。除了赤字规模,我们看一个国家的财政政策是不是积极,还要看到这个国家财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是不是能够做到积极有效,是不是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位记者朋友仔细阅读今年的预算报告,不难发现今年我们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仍然是保持了较强的力度。为什么这么说?我可以给大家略作一些说明。
首先,今年财政支出的规模仍然在继续扩大。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规模将达到约21万亿元。我们预算报告上讲的是20.98万亿元,按同口径计算比去年增长7.6%,这个增幅高于今年预算收入6.1%的增幅。支出强度是不言而喻的。与此同时,刚才我也提到,我们还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500亿元,比去年还增加了5500亿元。同时,今年预算安排的中央基建投资也比去年增加了300亿元。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担心会不会对有关投资带来一些影响,我刚才列举的这两个数据都表明我们做的是加法,不是减法。第二,今年减税降费的力度在继续加大。刚才我已经介绍到,今年的预算安排,全年预计减税8000亿元以上,同时还降费3000亿元以上。我认为,这也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应有之义,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对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都至关重要。第三,财政资金使用要聚力增效。在预算的安排上,我们要优先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我们也要压减一些无效的和低效的支出,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体现积极财政政策的聚力增效。谢谢。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三农”工作的重心聚焦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上面,乡村战略振兴离不开财政的支持。请问,2018年中央财政在乡村振兴战略方面有哪些安排?谢谢。
你提到的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令人鼓舞的战略。这个问题请胡静林副部长回答。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做了全面系统的部署。财政部将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多渠道筹集资金。乡村振兴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要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公共财政预算要向农业和农村倾斜,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同时,创新资金筹措方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改革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通过土地节约指标的跨地域交易来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向农村,让农村有更多的人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此外,我们还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源用于乡村振兴,形成一个多元投入的新格局。第二,按照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精准发力。首先,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从而提高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其次,财政支农资金要体现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对于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当前首要任务是脱贫攻坚。我们将大幅增加扶贫资金的规模来支持他们脱贫攻坚。我们还将在农村的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方面增加投入,从而提高农民群众享受的公共服务的水平。第三,加强资金监管。财政支农资金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一定要管好用好这些资金。一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其次,还要全面实施支农资金绩效管理,让人民群众对资金如何使用、使用的效果心中有数,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谢谢。
我的问题是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第五个年头,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过程当中,财政部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下一步有怎样的考虑和打算?谢谢。
中国财政部深度参与了“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资金融通工作,请史耀斌副部长回答你的提问。
谢谢记者的提问。我们都知道,“一带一路”倡议是五年前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提出以来已经得到了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支持。我们现在正在看到,“一带一路”建设正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变为现实,而且不断地取得丰硕成果。在这里我想起一位国际经济组织负责人讲过的一段话,他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为解决全球问题提出了一个多边方案,体现了中国领导人的担当和智慧,将惠及到全球各国人民。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带一路”的倡议源自于中国,但是它属于全世界。刚才肖捷部长已经讲到,中国财政部作为一个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深度参与了“一带一路”的建设。近年来,我们在资金融通和政策沟通方面为“一带一路”的建设架好桥、铺好路。比如,去年5月份在首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国的财政部部长肖捷代表中国财政部与26国财政部的部长或代表共同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这26国财政部,我给大家简单列举几个,比如说英国、俄罗斯、阿根廷、匈牙利、印尼、埃塞俄比亚等等。可以看出来,实际上已经遍及了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这也表明“一带一路”倡议从资金融通方面已经得到了各国的普遍认同和参与。《“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首次就融资问题形成指导性文件,有利于动员多渠道资金解决融资瓶颈问题,开展各国财政部门之间的合作,这个积极的意义正在不断显现出来。除此以外,也是在去年5月份高峰论坛期间,中国的财政部部长肖捷还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投行、新开发银行等世界上最主要的六个多边开发机构签署了“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这表明中国和多边开发银行一起共同努力,携手为“一带一路”建设进行融资合作。同时,也使这些多边开发机构能够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起到融通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带头或者引领作用。这是一个双赢的制度性、合作性安排。
今后,我们会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决策部署,来加强支持和保障的力度,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首先,我们会从资金融通方面进一步落实或者夯实我们已经取得的成就,在融资指导原则、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框架之下,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多元化融资体系。我们正在按照去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成果,这也是习近平主席宣布的,组建国际融资合作中心,来把这些达成的协议变为现实。其次,我们会继续推进多边和双边的关税谈判,来推动自贸区的建设,务实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来进行对等的开放,做好与沿线国家已经签署协定的关税减让实施工作。同时,我们还会促进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推动消除税收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税收歧视,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国家和税收辖区参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BEPS项目。因为税收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起到的是一个非常关键性的作用。这些工作都是我们目前已经进行和正在做的工作。财政部还会根据“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发展,根据我们的工作职能,与时俱进,动态地安排我们的工作部署,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起到我们应该起到的积极效应。谢谢大家。
谢谢。由于时间关系,提最后一个问题。
就中小微企业提问肖部长。我们注意到,官方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包括去年3月7日您在这里介绍的减税政策和您今天回答第一个提问时提到的扩大减税范围。我们想了解今年在支持中小微企业方面还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谢谢你提出了我们国家中小微企业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世界各国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都给予高度重视,为什么?因为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也是激励创新、带动投资和促进消费的生力军。近年来,财政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采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财政部将创新体制机制,综合施策,继续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首先,继续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继续对中小微企业实施减税措施。我刚才在介绍今年减税政策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提到,今年减税政策的一个聚焦点就是要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包括统一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时间关系,我就不展开了。其次,继续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考虑,要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目前我们已经设立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还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对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用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奖励,目的就是促进增加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供给。第三,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我们考虑,可以通过采取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的份额、鼓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等方式,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我相信,通过进一步采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我国中小微企业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壮大。谢谢。
谢谢,本场记者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嘉宾,谢谢大家。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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