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3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人民网直播,敬请关注!
各位代表:今天的全体会议,应出席代表2956人,出席2886人,缺席7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现在开会。
今天的全体会议有3项议程。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下面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志作报告。
各位代表: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全文已经印发,请予审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多的时间,在我们国家历史上极不容易、极不平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立潮头、担当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这再一次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引领,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卓越领导能力,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凸显了中华儿女自强不息,在磨难中成长、从磨难中奋起的英雄气概。
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依法履职,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部署启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立法修法工作。
一年多来,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共审议法律草案、决定草案48件,听取审议39个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确保宪法在治国理政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实施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常委会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
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情况的报告,研究拟订并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相信经过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一重要立法任务。
依法开展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定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1995件,报送备案的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33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38件,经审查,督促纠正506件,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6次宪法宣誓仪式,举行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召开纪念澳门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推动“一国两制”方针和宪法、基本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配合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一揽子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等8部法律,修改证券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审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出口管制法草案,作出关于在自贸区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等3个授权决定,回应时代和改革的法治需求。
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资源税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起草并审议长江保护法草案,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保护长江母亲河。
加快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修改药品管理法。按照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要求,制定实施专项立法修法计划,对30件立法修法项目作出统筹安排。起草并审议生物安全法草案,努力制定一部防范生物风险、促进生物技术发展、支撑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的法律。
加强监察、司法、社会治理、国家安全等领域立法。作出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审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制定社区矫正法,决定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授权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密码法,审议档案法修订草案,完善相关领域治理的法律制度。
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标志性重大成果。本届常委会在上届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先后7次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反复修改、精雕细琢,形成了目前总共7编1260条的民法典草案。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认真审议,一定能制定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民法典。
过去一年多的立法工作给予了我们重要启示,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增强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依照法定职责围绕重大改革发展任务推进监督工作
依法开展计划和预算监督工作,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做好“六稳”工作。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深入整改问题。
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两项重要职责。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审查监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五年规划,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深化拓展。
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医师队伍管理、学前教育、社会救助、乡村产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化产业、外贸转型、减税降费、财政生态环保资金、环境保护等11个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了脱贫攻坚等7项专题调研。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跟踪监督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门听取审议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刑事审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高等教育法、就业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渔业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检查的科学性、客观性、权威性。开展对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破产法、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后评估。
四、全面加强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制度机制建设
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此,常委会制定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35条具体措施。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491件代表议案都已办理完毕。8160件建议交由193家承办单位办理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1.3%。
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代表议案和建议研究确定立法项目,邀请代表参与法律草案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
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机制,组织代表74人次参加执法检查,邀请代表73人次参加预算审查监督,邀请代表298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列席代表座谈会。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全国人大代表就近参加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
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组织1830名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考察和视察,形成91个调研报告。全年有1900多人次代表参加集中培训,基本实现基层代表履职学习全覆盖。统筹安排1254人次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的活动。
在这场疫情防控战中,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党中央号令,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组织下,投身抗疫一线,参与科研攻关,保障物资供应,踊跃捐款捐物,主动建言献策,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
五、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开展对外工作
全面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发挥人大在国家外交中的职能作用。共接待来自36个国家和各国议会联盟的53个团组访华,派出65个团组访问61个国家和地区议会组织。
以落实国家元首外交成果和共识为首要任务,加强全国人大同各国议会的友好交往,为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加强同外国议会双边机制性交流。共同举办中国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议会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法国、日本、巴西等国议会开展机制交流活动。新设双边友好小组4个。派团出席10余场多边活动。举办外国议员研讨班,14个国家的74名议员来华交流学习。
充分用好同有关国家法律交流合作机制,加强立法理论、制度与实践方面的交流。做好宪法、外商投资法的对外宣传阐释,介绍我国立法成果。
六、紧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自身建设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6次专题讲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二次学习交流会。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开展调研近300次。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开通全国人大机关网上信访平台,办理来信来访近8万件次。
严格执行立法法、监督法和常委会议事规则。严肃会风会纪,常委会会议出席率保持在97%以上。
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研究、拟订、审议有关议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进和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推进“刊网微端”融合发展。建立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发言人机制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机制。
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共同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和各有关方面辛勤工作、通力协作、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督工作的机制方式有待完善,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水平有待提高。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人民从国家的快速发展变化中,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我们要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
2020年,我们党将带领人民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职尽责,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新进展。
(一)确保宪法全面实施。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二)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长江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围绕完善民生保障制度,突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制定生物安全法等。围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制定出口管制法,修改反洗钱法等。围绕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选举法等。还要做好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等立法工作,确保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圆满完成。
(三)依法做好监督工作。聚焦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预安排了29个监督项目。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听取审议16个工作报告。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法等6部法律和有关决定的实施情况。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等开展5项专题调研。
(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加强代表自身建设。落实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增强代表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快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建设。
(五)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充分发挥人大在对外交往方面的独特优势,用好机制性交流,加强多层次交往,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改进人大新闻舆论工作。
各位代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即,民族复兴光明前景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只争朝夕、不负重托,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下面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顽强拼搏,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全国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依法防控要求,严惩各类涉疫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服务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运用网上立案、网上审判、智慧执行及时定分止争,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3.4万件,地方各级法院审结、执结2902.2万件。
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孙小果案、杜少平操场埋尸案,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坚决“打伞破网”,依法惩处一批作恶多端的“沙霸”“路霸”“菜霸”,净化了社会风气。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5万件2.9万人。积极配合境外追逃追赃,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惩罚。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对杀害医生的孙文斌等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为医务人员筑牢安全保障。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犯罪,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依法裁定特赦。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依法裁定特赦罪犯23593人,彰显了党和国家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仁政。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坚持宽严相济,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放管服”改革,化解行政纠纷。出台公司法、破产法司法解释。世界银行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排名大幅跃升,司法指标明显提高,“司法程序质量”领先。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坚持以发展眼光看待处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过去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错到哪里纠到哪里。对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废除一切对民营企业的不平等规定。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坚决无罪释放,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违法成本。我国已成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
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参与涉金融风险案件处置,努力帮助群众挽回损失。
服务脱贫攻坚战。依法严惩涉农骗补骗保、农资造假等侵害群众利益犯罪,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流转等案件,助力贫困地区产业振兴,积极服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肃追究破坏生态环境法律责任,加强司法协作,推进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破产制度作用,让482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走出困境,帮助10.8万名员工保住就业岗位。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服务数字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加强对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的保护,加大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出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意见。妥善化解“尼莉莎”轮扣押案,外国当事人特意将轮船更名为“尊重”,向中国法治致敬。
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惩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犯罪,对侵害方志敏等英烈权益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旗帜鲜明捍卫英烈荣光。
维护社会公平。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妥善审理女工怀孕被解雇、毕业生求职遭地域歧视等案件,依法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促进和谐家庭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加大反家暴力度。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004份。严惩虐待、遗弃、伤害老年人犯罪,家事法庭巧断家务事,妥善化解赡养、抚养纠纷,让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美德代代相传。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依法严惩侵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对性侵儿童的赵志勇等罪行极其严重的一批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惩治“校闹”犯罪,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用法治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出台措施为做好涉军停偿下篇文章提供司法服务,加强涉军维权,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全覆盖。建成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
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对发生在公共空间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审理“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鼓励见义勇为。审理“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让守法者不用为他人过错买单。审理“小偷逃逸跳河溺亡案”,宣示法不强求正义者的过重注意义务。通过一系列案件审理,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争做法治中国好公民。
四、构建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畅通群众纠纷解决渠道。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从源头预防和解决纠纷,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诉讼服务,让群众参与诉讼更加便捷。
推广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全国中基层法院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有效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问题。
立足城乡基层化解纠纷。延安、寻乌、两当等地人民法庭坚持群众说事、民事直说、法官说法,“马背法庭”“背篓法官”跋山涉水,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努力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五、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之后,人民法院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巩固攻坚成果,各项执行指标稳中有进。
深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1号文件”,巩固拓展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健全长效机制。
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
加大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执行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面对全球范围内案件持续较快增长趋势,我们必须依靠深化司法改革、建设智慧法院,破解这一难题。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意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繁简分流改革试点。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发挥互联网法院“试验田”作用,全面推广“中国移动微法院”,在乌镇举办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深化互联网司法国际合作。
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深度应用。建成全国司法区块链平台,为法官办案、群众诉讼提供智能辅助。
深化阳光司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庭审公开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
七、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接受中央巡视,狠抓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学习活动,涌现出李庆军等一批新时代先进典型。
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结合主题教育深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坚持刀刃向内,严惩司法腐败,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彻底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八、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和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认真接受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存在落实不到位情况。四是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短缺。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六是一些法院案件多、压力大,一些边远地区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党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任务
一是着力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妥善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引导各方共担风险、共克时艰。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乱查封,有效运用“活封”措施,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通过破产重整、和解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尽最大努力保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存,保障和促进就业。深化国际司法交流,推动全球抗疫法治合作,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法院将严格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坚决捍卫我国司法主权和国家安全。二是着力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三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强化司法服务。四是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不断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坚决依法纠正就业中地域、性别等歧视,坚决依法纠正无故解除新冠肺炎患者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五是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改革“回头看”,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六是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外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三个规定”,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发扬斗争精神,以司法担当化解矛盾纠纷,以公正司法实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埋头苦干,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下面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同志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去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第一,检察履职战疫情况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2020年2月至4月,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3700余人、起诉2500余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800余件。一是迅速出台办案规范。疫情突如其来,依法防控更显重要。会同相关部门发布4个指导意见,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促进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二是创新以案释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按部就班。自2月1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在办的批捕起诉案件释法,首次会同公安部发布典型案例,首次以每周一批的频次,根据疫情防控不同阶段特点,分专题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突出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收到规范司法、警示犯罪、教育社会的积极效果。三是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从一开始就注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力防突破法律的“从重”“从严”“从快”。在这场严峻斗争中,各地特别是湖北检察机关闻令而动,以法与情写就中国抗疫故事检察篇章。经历这次大考,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加深刻体会到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14万余件,同比上升9.7%。
一、积极参与、促进国家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加大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力度,网络空间不容犯罪藏身。
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第三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监管、源头防控。为脱贫攻坚助力。起诉扶贫领域“蝇贪”870余人,向扶贫款物伸手必严惩。为美丽中国添彩。山西浑源32家采矿企业私挖滥采,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省委和省政府重视、支持,三级检察院联动,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治理4万余亩。
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法治是最佳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切实做到慎捕、慎诉。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组织专项清理。湘潭57家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立案侦查后6年未结,涉案企业融资难、经营难。检察机关发出监督意见,57起案件全部撤案并退还扣押财物。
积极作为促创新。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万一千余人,同比上升32.2%。妥善办理涉技术创新案件。浙江一企业生产的“平板走步机”因尚无国家标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检察机关主动商请质量监管部门研究,走步机国家标准由此确立。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同比上升50.6%。对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侦查870余人,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发布检察政策:凡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3万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做好。新收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2%。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四级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一万六千余次;对1200余件申诉多年的疑难案件公开听证。去年底又开通联网办信,流转、查询、反馈全程提速。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食药安全底线不容触碰,探索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惩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惩治袭警违法犯罪指导意见,维护民警执法安全就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
二、跟上、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更保持社会长期稳定。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16万余人降至6万人,年均下降4.8%;被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占比从45.4%降至21.3%。与此同时,从严规范经济社会管理秩序,新类型犯罪增多,“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增长19.4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增长34.6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长56.6倍。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下降,反映了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上升,表明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内涵有新期待。刑事犯罪从立法规范到司法追诉发生深刻变化,刑事检察理念和政策必须适应、跟进。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检察官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既是犯罪追诉者又是无辜保护者。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批捕、不起诉的,较5年前分别上升62.8%和74.6%。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检察机关以在案事实、证据促进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同量刑建议,同时听取律师意见、细致做好被害人工作,办案难度倍增、检察责任更重。最高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落实。去年12月适用率达83.1%,一审服判率高出其他案件10.9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精准监督。办好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大力整治虚假诉讼。绍兴检察机关发现一当事人频繁起诉,同一法院为此作出生效裁判50件。涉案借条中出借人姓名空白、无利息约定,无支付凭证,被告亦缺席庭审,实为“套路贷”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打“假官司”。随即监督撤销原判、将涉黑线索移送公安机关,14人落入法网。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讼争问题未解,案虽结事难了,去年10月起开展专项监督,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一当事人认为其养老保险金从行政机关核准时发放有误,要求从退休起补发,因超过起诉期限被驳回。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案涉当事人重大权益,起诉期限虽过,但行政行为确有不当,建议补发,问题终得解决。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服务人民、追求法治的目标一致,公益诉讼并非“零和博弈”。推广福建、山东等地圆桌会议和公开送达机制,形成整改合力。2019年发出的10万余件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87.5%,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各级人大重视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给予有力监督支持。
三、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创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2019年的“案-件比”为1:1.87,“件”同比下降0.02,减少了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创新检察业务建设。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办10期研修班,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促进形成共同司法理念;与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互派干部挂职交流。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须记录报告,中央和有关部门早有“三个规定”。“过问”主要是了解办案进展,多为监督公正司法;“记录、报告”有利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面对多数不实的“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上率下,要求“逢问必录”,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1290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同比上升66.7%。坚持实事求是,对严抓严管查处更多案件的给予肯定,鼓励抓早抓小,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150件,对36件有新进展的往年建议跟进反馈。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56件提案。自觉接受履职制约;接受社会监督;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一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持续推动平安医院建设。起诉伤医、聚众扰医等涉医犯罪1600余人,继2018年同比下降29%后,再下降48.9%。伤医扰医犯罪必须“零容忍”。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推动军地检察协作。开设退役军人信访“绿色通道”,用心用情服务“最可爱的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践行党和人民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更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进步。这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深知,新时代检察工作只是破题,还有不少问题、难题。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三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四是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够。五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六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尚待完善,违规办案、以案谋私时有发生。七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大力加强。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是对我们担当尽责的重大考验。
第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始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促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民法典审议通过后,我们将认真学习培训、贯彻执行,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70年来,伴随着共和国波澜壮阔的历史征程,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各位代表:今天全体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现在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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