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公安部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克服困难,冒雨前来参加。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近期深化推进公安机关“长江禁渔”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有关情况。为此,我们专门邀请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李京生局长、钱熊飞副局长、张晓鹏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提问。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极具保护价值。同时,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河流之一,很多水生生物为长江独有。长江十年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决策,是保护长江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今年6月下旬,公安部迅即组织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长江禁渔”行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亲自担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主持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下发行动方案。9月24日,在部党委会上再次专题研究部署。近3个月来,“长江禁渔”行动取得一定成效。
下面,我们就请京生局长通报有关情况。
非常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
长江十年禁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举措,也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壮举。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将实施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公安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安排,专门成立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同志任组长的“长江禁渔”行动领导小组,召开部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沿江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以打促禁,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全力保障禁捕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我向各位记者朋友介绍有关情况。
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和6月28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部署,公安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6月29日即会同农业农村部召开视频会议,就联合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聚焦打击犯罪工作,专门下发工作方案,组织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长江禁渔”行动。截至目前,已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2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38名,查扣涉案船只1500余艘、非法捕捞器具2.3万余套,查获渔获物7.7万余公斤,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为长江禁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天,我们也向媒体选取提供了10个典型案例。
一是深入摸排实情,深度有效打击。在研判分析非法捕捞犯罪规律特点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知七查”措施,迅速掀起打击高潮。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一批100起重点案件已全部告破,并深挖关联侦破相关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5人。近日,又挂牌督办第二批共55起重点案件,督促各地强化警种协同作战,切实深挖彻查,将打击效果“由江到岸”“由捕到销”延伸,全力摧毁犯罪团伙和组织网络,坚决斩断“捕运销”犯罪链条。
二是开展走访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会同农业农村部开展为期100天的涉渔联合走访活动,对退捕渔民家庭、生活困难渔民家庭、特殊人群家庭、涉渔重点区域做到“四个必访”,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处。通过走访,进一步宣传法律政策,了解掌握安置情况,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目前,共走访退捕渔民15.4万余人、涉渔场所2.1万余处,收集涉渔违法犯罪线索2300余条。
三是深化执法合作,建立联动机制。组织沿江公安机关会同渔政、海事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非法捕捞高发水域联合巡查行动,通过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水上执法力量同步开展巡查,推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异地协查等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覆盖能力,有效遏制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态势。同时,围绕非法捕捞行刑衔接问题,与最高法、最高检、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多次研商,起草了相关司法意见,为依法严厉打击提供精准法律武器。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在组织警力对沿江水域非法捕捞问题开展两轮暗访检查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组成7个联合工作组,对长江流域14个省市开展了为期10天的首轮联合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共检查33个市(州)45个县(区),实地检查20个水生生物保护区、33个案件高发重点水域,走访暗访退捕渔民、渔具商店、餐饮场所、水产交易市场199家(户),并就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地方第一时间核查整改。同时,坚持“日调度、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加强督办考核,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从案件侦办情况看,行动开展以来的3个月时间,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侦破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数量,就已经是去年全年侦破案件数的1.5倍。侦破案件的大幅上升,既是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的成果,也客观反映了当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多发高发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而且容易出现反弹,全面落实禁捕仍需加倍努力。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长江禁渔”行动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集中攻坚。持续开展多波次的集中打击行动,并通过挂牌督办、提级侦办等多种形式,强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同时,针对制销非法渔网具、“三无”船舶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攻坚行动,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为明年1月1日起“一江两湖七河”全面禁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巡查执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多轮次的同步巡查执法行动,紧盯重点地区、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加大执法频度,扩大执法覆盖面,联合发力、多管齐下,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
三是强化水域防控。通过在重点水域布建视频监控、开展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加强对涉渔“人、船、货”等重点要素的动态掌握,严密对易发案场所、部位和重点水域的防控,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四是强化警示宣传。会同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非法捕捞渔具船舶集中销毁活动,形成警示效应,并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政策宣讲、张贴横幅标语、落实举报奖励等方式,大力营造“长江就要禁捕、偷捕就是违法”的浓厚氛围。
我就通报这些情况,谢谢。
谢谢京生局长。下面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今天发布会主题当中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
从目前已经破获的案件的情况来看,当前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主要呈现什么样的特点?
谢谢,为了进一步提升形势打击的效能和针对性,我们对非法捕捞案件明确提出“一案七查”的要求,即嫌疑人身份必查、渔具来源必查、船舶类型必查、动态特征必查、贩销渠道必查、犯罪所得必查、隐案积案必查,经对3000多起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当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作案人员看,团伙案件占有一定比例,有的已经形成了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四川、重庆、安徽、湖北、江苏、上海等地公安机关均已打掉了一批“捕运销”的犯罪团伙。
二是从作案时间看,主要以夜间为主职业化的犯罪团伙为了逃避打击,多在夜间作案。
三是从作案水域看,涉及面广,而且分散,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水陆联通平缓地带鱼群相对密集,案件也比较多发,部分水生生物保护区的野生鱼类价格较高,非法捕捞案件也屡有发生。四是从作案手段看,电捕网捕作案多,传统“电、毒、炸”三种禁捕方式中,电鱼仍占有较大比例,毒鱼、炸鱼的情况比较少。此外,使用“地笼”、“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案件多发高发。犯罪团伙利用电捕网捕等禁用的工具和方法作案对长江渔业生态造成了严重危害,这也是这次公安机关“长江禁渔”行动打击的重点。谢谢。
我们知道长江捕鱼涉及14个省,水域线长面积比较广,请问公安机关在非法捕捞防控方面还有哪些困难?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得到了有力震慑,但是滋生非法捕捞犯罪的土壤还没有得到根本铲除,依法打击工作还面临不少的压力和挑战。
一是一些地方多年来形成的消费习惯短时间内还难以得到根本改变。大家知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长期以来吃江鲜是沿江地区的一种特色消费,一些餐饮场所受利益驱动把它作为一种招牌,吸引食客进行消费。虽然现在已经明令禁捕,不允许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但仍有一些餐饮场所暗地里偷偷售卖,导致滋生了非法捕捞的水下产业链,造成非法捕捞在一些地方屡打不绝、屡禁不止。从部分地方以往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看,受利益诱惑和江鲜消费习惯驱动,非法捕捞活动容易出现反弹“回潮”现象。
二是利用“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捕捞的隐患仍然较大。由于沿岸地理环境特殊,生活于长江流域的一些居民长期以来以船舶作为交通工具,沿江还有不少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涉渔“三无”船舶和乡镇自用船舶,一些地方对涉渔“三无”船舶管理还缺乏有效治理手段,存在利用“三无”船舶私自携带网具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隐患。
三是变相销售禁用渔具情况仍然存在。从对渔具商店、水产市场暗访的情况看,不少店铺知晓长江禁捕要求,公开售卖的情况虽有所减少、收敛,但部分店铺仍存在侥幸心理、暗中销售禁用渔具。此外,还有少数人员通过实体店铺或者电商平台,分别购买电瓶、逆变器等,自制简易电捕工具。四是执法力量和装备保障相对不足。长江全长6300多公里,保护区量多分散,很多水域人迹罕至,一些沿江市县存在执法力量薄弱、船舶装备陈旧落后等问题,执法力量和执法手段难以实现对整个水域的全覆盖,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执法效果。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入摸排研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大联合整治力度,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强装备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在下一步的专项工作中,公安机关将如何实现对非法捕捞犯罪的深度有效打击?
谢谢,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实现对非法捕捞犯罪的深度有效打击一直是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下步工作,我们已经作了专门的部署,即始终紧盯组织团伙作案、使用“电毒炸”“密眼网”等作案,以及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更加突出“断链破网”,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彻底摧毁职业化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有力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
一是对近年来涉及长江流域的非法捕捞警情、举报、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和网上网下的渔具销售线索全面进行梳理分析,做到知警情、知水域、知人群、知动态、知网络,实现深度研判打击。
二是对前期侦办的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全面开展“回头看”,按照“一案七查”工作要求,切实查清捕捞器具来源、渔获物去向,深挖积案隐案,彻查关联犯罪,确保每起案件查细查实、打深打透。
三是加大非现场打击力度,从捕捞、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入手,顺线深挖犯罪链条,坚决打掉捕捞团伙、运输渠道、贩卖网络,并依法从严惩处幕后组织者、获利者和保护伞。四是进一步强化条块、部门和警种协作,健全执法合作机制,注重发挥刑事司法对于惩治和预防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的重要作用,切实打出声势、打好机制、打牢基础,为长江十年禁捕赢得治本时间。谢谢。
请问一下在社会公众发现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线索的时候,应该怎么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呢?
做好长江禁捕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踊跃参与,我们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也鼓励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为精准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公安部已经实体化运行了举报中心,设立了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已经开通,010-66262044和举报邮箱changjiangjinbu@163.com,并同步在“中国警方在线”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开通了私信举报。所有举报平台都将有专人负责,对群众举报的每一条线索我们都会认真受理,第一时间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我们已部署沿江公安机关在110报警平台设立了长江禁渔的举报热线,广大群众还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的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经过查实,我们对举报有功人员还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进行保密。
在此,我们正告那些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再过两天就是国庆中秋长假,旅游出行人员相对增多,我们也提醒和倡议广大群众,“长江禁渔,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长江野生“江鲜”消费,积极检举揭发非法捕捞、运输、销售行为,用实际行动为长江生态保护贡献出大家的力量。谢谢大家。
再过两天就是国庆和中秋的佳节,在此发布会也提前预祝参加发布会的各位同仁和领导节日快乐。在两节期间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方面有什么举措和打算?
刚才记者提到的两节期间的安保工作,就在昨天,公安机关召开了全国四级公安机关的电视电话会议,隆重表彰了全国公安机关抗击疫情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议也对两节安保工作作出了部署。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会上强调,做好两节安保工作,是检验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成效的实际行动,是我们必须坚决打赢的一场硬仗。
全国公安机关要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忠实履行使命任务,坚决确保全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欢度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会议强调,要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会议要求,要针对两节安全的新情况、新特点,扎实抓好治安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治安巡逻防控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还要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管理,要落实外防输入要求,加强口岸边境的管控,扎实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和铁路、民航、港航安全管理工作等等。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具体情况,请京生局长回答。
谢谢各位。今年中秋、国庆两节重合,假期长于往年。受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群众旅游需求将集中释放,各地可能迎来持续的客流高峰、车流高峰和物流高峰,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普遍增多。但是,目前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依然存在。面对两节安保这场“大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统筹疫情防控措施和节假日安保工作,立足保障假期群众出游安全、有序,采取多项措施,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治安部门全力做好两节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国庆和中秋佳节。
一是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重点加强对城市广场、大型商场、地铁公交、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巡逻,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严打街头违法犯罪,提高武装震慑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是强化景区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加大对游客集中、治安情况复杂的景点部位和路段警力配置,提高巡逻密度和频率,依法查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景区的良好治安秩序。
三是严格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措施,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卫健、商务、文旅、体育等部门,督促各有关部门对各类大型活动主办情况特别是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审慎审批万人以上大型活动,严格执行旅游景区接待游客上限要求,积极推行实名入场、流量管控等安保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场大型活动安全顺利。
四是强化应急处突准备,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在两节期间安排足够警力值班备勤,相关负责同志要根据当地景区运营情况和大型活动举办情况,分级分类进行指挥调度,防止人员聚集出现安全隐患,防止人员聚集发生疫情传播风险。
总之,我们将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安保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外出时,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景区,要文明礼让,避免聚集,防止拥挤踩踏。不要到未开发的景区、景点游玩。务必提高防范意识,照顾好老人和小孩,看好个人的财物,提防被抢被盗被骗。谢谢大家。
谢谢京生局长的回答。下面我也向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公安交管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的具体工作举措。
这个假期是疫情转入常态化精准防控,生产生活秩序稳步恢复后的第一个长假。全国高速公路继续免费通行,大部分地区天气情好,中长途自驾出游需求也将集中释放,将会频繁出现大中城市周边、重点高速公路以及干线国省道节点路段排队缓行情况,通村道路、景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将显著上升,道路交通管理压力急剧增大。对此,公安部交管局也部署各地主要采取了以下六方面措施:
一是科学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各地将根据长假出行规律、地域交通特点,预判交通流量变化和交通安全形势,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结合导航平台的运行数据,准确掌握进出城通道、景区周边道路的堵点、乱点和安全隐患,实行“一点一预案”,因时因地施策。重点研判交通违法事故易发多发的时段、路段,实行“一路一方案”,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
二是聚焦客运安全,整改源头隐患。各地将重点盯防客运企业的安全风险,排查车辆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滚动清零驾驶人车辆交通违法,落实乘客安全告知制度。对秋季雨雾多发路段、景区主要通道进行集中排查,重点检查临水临崖、急弯、长下坡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情况,切实保障车辆通行安全。
三是严管通行秩序,严防交通事故。节日期间,各地将自始至终严查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货车超限超载、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等。高速公路要持续开展夜查行动,国省道要加强货车行车安全的秩序整治,农村道路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劝阻违法行为,将安全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
四是加强协同联动,应对高峰出行。对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服务区这些容易拥堵区域,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制定联合应急预案;对于进出景区的主要通道,将会同景区管理单位优化交通组织,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排队对周边交通的干扰。
五是强化安全警示,提升服务意识。各地将在节前、节中和返程阶段分批发布疏导管控方案措施,点对点发布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及时引导群众理性安全出行。六是做好应急准备,处置突发警情。各地将充分发挥交通指挥中心的应急处置中枢作用,及时发现拥堵、事故这些突发的警情,迅速精准处置,避免小事故、小故障造成大拥堵、大事故,努力为群众假期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各位记者朋友,国庆和中秋佳节马上就要来了,节日期间是水产品捕捞和销售的旺季,希望大家对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进行广泛宣传,也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共同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氛围。最后祝各位记者朋友节日快乐、阖家团圆。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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