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6

主持人

各位好,这里是人民网人民健康演播间。欢迎大家收看《消费洞察栏目》系列访谈。今天节目的主题是聚焦网络直播带货,行业监管该从何下手。非常荣幸我们今天演播室邀请到两位专家与我们做分享,让我们欢迎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部主任张德志,欢迎您。

15:27

张德志

各位网友,大家好。

15:28

主持人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李斌老师,欢迎您。

15:28

李斌

大家好,我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李斌律师。

15:29

主持人

欢迎两位老师,两位老师是我们节目的老朋友了,今天我们这期节目是希望在双十一电商购物节来临之际,针对网络电商平台一些预付款与消费者体验方面的一些话题来与两位嘉宾作一分享。我手中有这样一组数据先和两位老师分享一下,今年由于上半年疫情的原因,可以说线下购物是大大减少了,大家都从而转变为线上购物,促使线上购物迎来一轮新的爆发。有相关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电商直播超过一千万场,观看人次超过了500亿,对于当下非常如火如荼的网络直播带货现象,两位专家怎么看。

15:30

张德志

应该说直播营销这种方式来讲,丰富了我们的购物渠道,特别是在疫情时期,对于保障我们的生活必需来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直播经销、直播带货当中也是一个新的事务,涉及到很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比如货不对版,比如直播带货人在宣传当中随意性比较大,事后难以固化证据等等,所以我们消费者协会也在加强这方面的消费维权工作。

15:30

主持人

李老师您怎么看?

15:30

李斌

我觉得直播带货确实是一种新兴的营销模式,我本人也看过,但是我还没有参与过直播间购物。现在法律服务也是这样的。你知道如果律师有一堂非常好的课,怎样推广呢?也通过直播的方式向网友进行推荐,这种模式应该说是今后很长一个时期之内,我想是电商购物平台的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15:30

李斌

就像张主任所说的一样,确实在网络直播购物的过程中,我们都非常被主播感染了,无论你喜欢的还是一些明星有很强的感染力,所以他的粉丝非常多,你进到直播间就会感到他的体验就是你的体验,你就会觉得这个产品一定是你所需要的,于是你毫不犹豫地下单购买了。下单之后,可能会出现宣传推广的和你实际收到的货物存在差异,有时候差异非常大,有的甚至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确实,我们在新的时代面对新兴的业务模式开展,我们怎样把监管跟上来,能够让监管对直播带货这种营销模式有精准的规范,这是我们所期待的,也就意味着无论是哪一种方式营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万万不能够有任何轻视和忽视的。

15:30

主持人

的确,正如两位老师所言,这样一种新型的营销方式,的确对我国上半年经济增长以及商家去进行一些营销上面取得巨大的积极作用。的确正如您两位所提的,问题还是存在的,比如货不对版,或者直播的这些卖家随意性比较大。其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手中也有一些数据,比如说市场监管总局目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关的投诉举报有2.19万件,同比增长了479.6%,在这其中关于直播带货投诉占比也达到了60%,针对这种直播带货当中存在的一些乱象,两位老师怎么看。针对这个乱象的存在,消费者、商家以及监管部门该如何操作会比较好?

15:31

张德志

应该说增长的比例是比较高的,正如刚才主持人所念到的前一组数据,直播带货总场次和总营销量非常大,可以说还是在一个比较可控范围之内。对于出现的问题来讲,一方面就是直播带货的平台,相应的要有一定的管理责任,比如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和44条都有相应的规定,对于在平台上经营的商户注册的准确信息,这个平台是需要有管理和担保的责任,否则它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15:31

张德志

对于商家来讲,要意识到直播带货是一种好的销售方式,能够大大降低自己营销成本,同时拓展自己的市场。但是要珍惜这种新的营销模式,否则出名容易,出事也快。出事快的话,现在监管的力度,包括市场监管部门的证据固化,以网管网、实时监管这些力度都会加强,会有相应处罚的。同时,消费者的眼睛你骗不过去,除了我们有媒体的支持外,我们的自媒体,和消费者自己本身的社交群,也会迅速把一些信息推广出去,这样来讲对他们也是一种震慑和监督。

15:31

张德志

对消费者个人来讲,在这方面要提高自我的保护意识和相应的能力。我们处于信息时代,除了直播这种方式,你当时被气氛带起来以后,节奏带起来以后,又是种草的,又是拔草的,但是你还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方式对这些信息做一些验证,我们说如果同时看了直播,同时又通过其他的一些方式在检索一下产品有没有一些留言,有没有一些评价,然后再下单,应该来讲也是来得及的。很少一种商品让你瞬间就永远失去购买得到的机会。我想我们现在的物质还没有匮乏到这种程度,应该说我们的消费品保障还是非常有力度的时代。消费者虽然着急得到自己心仪的商品使用,但是在下单的时候,哪怕在心里头再说我再等一分钟的时候,看一看,可能你的选择就是更加的重要、更加准确了。

15:31

主持人

张主任,我想补充问一下,像你刚才提到很少有一件商品会让消费者觉得我就要在这一秒钟下单。不瞒您说,现在有很多年轻的消费者都有这样一种冲动,比如双十一即将到了,可能他们为了赶零点,过了这个零点,货物的优惠价格就没有了,再比如说在李佳琦或者薇娅头部大V直播间当中,你稍微手速一慢,这个产品就立马下架了,已经卖光了,出现这样的状况怎么办。

15:31

张德志

有的时候是饥饿营销,确实会带节奏,但整体来讲会缺到这种程度呢?我觉得市场应该还没有紧缺到这种程度。当然也有一些爆品。有些消费者,你对它的重视程度这么高的话,说明之前你已经做了功课,比如品牌,具体里面规格的商品,你已经对它有比较清晰的判断,在这个时候是不是直播,带货人并不重要了,你等待的是出现的那个商品的价位,而且在保真的情况下,你那时候再出手,我觉得可能和我刚才说的问题并不矛盾的。

15:32

主持人

你刚才用了一个词饥饿营销,我们广大消费者有时候也要意识到,可能像这种所谓的瞬间就被秒完的现象,说不定是商家的一个饥饿营销的方式。针对这个话题,也请教一下李老师。

15:32

李斌

双十一快到了,平台都追求销量,追求业绩,轻视了合规守法。对消费者来讲,买到质价相符的优质产品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像主持人讲到的,为什么要熬到12点,那个时间去下单,追求一种消费体验,过程本身也是一种非常好的消费体验。我觉得消费者还是要抑制住冲动,理性消费。同时最关键的是供给侧,作为平台,有没有履行平台经营者对相关入驻者商家的监管义务,比如说资格资质是否审核,有没有发现过应当发现它的行为是违法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没有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主播也非常的重要,主播是一个关键角色,我们都喜欢主播,才会进到他的直播间,根据他的推荐和体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于是,主播就必须要有守法意识。

15:33

李斌

主播不光是说我得到经营者的委托,我把我认为非常好的产品、价格很低的产品推荐给消费者,大家都是几方得到了更好的收益。经营者有利润,消费者有好的体验,而我有收入,但是前提是作为主播要明白自身定位,他如果推荐商品,他是一个广告代运营的角色,如果在广告当中推荐这个角色,相关的责任有没有履行,比如你是不是亲自体验过,你是不是应该去审核一下,谨慎注意一下你所推荐的商品或者服务是不是真实的,如果你没有尽到基本审核义务,或者明知道、应知道是虚假广告,你还去做推荐证明,对不起,您要跟广告主、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不要光看到大家对你的追捧,看到那么高的利润,但是你要知道责任也非常的重大。各方应该共同努力,消费者一方面要增加知识,增加教育和学习,我们要像张主任这样的专家学习,怎样擦亮眼睛,避免消费陷阱,经营者应当守法合规,怎样确保产品质量,怎样提供优质售后服务,靠自己的声誉和形象赢得客户、赢得市场,这是最关键的。

15:33

李斌

平台治理之道,平台如何在双十一这个火爆的场景下保持定力,能够使得平台治理规范有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会存在不正当竞争,商家之间也会存在商业诋毁、恶意竞争的相关行为、虚假宣传,我怎样规范市场秩序,怎样营造良好的电商生态,这都是各方主体,尤其是经营者供给侧这一侧应该充分注意到采取有效措施的,监管必须要跟上。

15:33

李斌

我们看到监管部门制定了相关指导意见正在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我们相信随着规则的完善,随着公众的关注,这个市场会越来越好。

15:33

主持人

李老师,我比较关心你刚才说到的一点,主播也有连带责任。我不禁想到前一段时间微博热搜上有这样一个事情,前快乐男声的歌手吉杰,可能知名度也不是那么大,他在直播带货当中带了一款话梅,有消费者投诉说,购买了他带货的话梅发现里面有头发,就要找他算帐。这个产品不是我生产的,我只是来带货,这个产品质量问题与我无关。您说这种也要负连带责任吗?

15:38

李斌

首先要看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形,如果是包装食品,头发在包装袋中,如果是正规厂家什么的,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这种产品又在保质期之内,我相信作为主播,我又吃过话梅,主播往往嗓子用得比较频繁,所以他需要通过话梅止渴润喉,这种情形之下我体验过了,而且是合法正规产品,允许上市销售的,我对于产品包装当中存在头发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如果广告内容真实,不存在虚假成份,我相信在这样一个场景当中,直播的主播是不需要对相关的责任来负连带责任的,他是应该可以免责的,因为他尽到了相关注意义务了。

15:38

主持人

刚才我们也谈到了,随着直播带货日益兴起,问题也是逐渐暴露出来了,刚才我也提到几组数据,消费者对于直播带货投诉的数量、问题还是非常多的,张律师,就您所了解到的这些投诉,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呢?

15:38

李斌

实际上我们看到更多的内容是,我买的产品和宣传的产品存在着重大出入,意味着要么是虚假宣传,要么是没有履行质量瑕疵担保义务,你给我发了货和我想买的货是两码事,比如主播在直播间里展示了很多,特别优秀的性能,特别亮丽的外观,我一看就是我想的,我心动了。大家我发现你发给我的货完全是两回事。这种情况之下,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合同义务。比如说你履行的合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你要承担相关义务,比如在消法上叫三包义务,在合同法上有修理重做更换的义务,我可以要求退货,甚至于。比如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了,我买了一个包包很昂贵,女士们应该有这样的购物体验,没想到发给我的和我居然想要的和当时宣传推介的有重大的差别,如果知道真实情况我是不可能买的,这种情形甚至可能构成欺诈,故意虚构相关的事实,隐瞒真相,又使我作出错误意识表示,买了这个包包最后发现坏了,我的权益被侵害了。

15:38

李斌

如果是认定为欺诈,作为经营者的责任就非常重,退一赔三。如果是奢侈品,很显然他的责任是非常高额的。也就注意到我们现在主要对于质量、对于售后、对于宣传的虚假,我们会有很多的投诉。相信更多的资料,张主任这里掌握的比我更加清晰和全面。

15:39

主持人

是的,我们请张主任分享一下。

15:39

张德志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直播营销的调查来看,消费者最关心的是两个方面,一是对于商品质量问题的担心,二是担心售后服务。如果是质量好的话,当然消费者就物尽其用,可以进行使用。如果是质量不好,售后服务要跟上。还有一个,即使质量好的话,也有一个售后服务的问题,因为消费者选择以后,还涉及到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问题。当然消费者在整个营销当中,我们也注意到,实际上是有37.3%的消费者遇到过相应的消费问题,但是只有13.7%的消费者进行了投诉,涉及到成本的问题,他要进行核算。我们发现直播带货、直播营销来讲,客单价来讲,单比来讲,额度平均也不是特别的高,可能几十块钱的,百元左右的还是比较居多的,这种情况。

15:39

张德志

出现的主要问题,我们看到是两个,一个是直播带货的主播也好,带货人也好,夸大或者误导宣传,还有一个是会在直播间来弹出商品性能不明的链接,消费者点击之后,被对方导流到其他一种营销平台或者一个商家,这样就可能主体不是很清晰了。

15:39

张德志

刚才也提到直播带货人的问题,主持人和李律师提到了,是否应负相应的责任。就广告法当中来讲,有各种主体,比如说代言人是一个主体,这个代言人和我们平时说的群演和一般的营销不一样。我曾经写了一篇文章,我对直播带货人员的性质分了类,分了八种,一种情况下就是明确代言人,还有一种情况是营销工作人员,合二为一的。比如某个大企业的老总在台上宣传的是自己的产品,实际上是厂子的职务身份,属于厂子营销员的身份,还有一种情况是像带货,我可能卖很多产品,我就做一个一般性的宣传。还有一些可能出于各种其他的目的,我宣传了别人的东西,我未必是直接的让你看到有营销的目的,八种的,不一一罗列了。我发现还有一种,还有一种情况是什么呢?不是人的身份,是虚拟的,是卡通形象的出现了。我们只是说你喜欢直播带货人是谁,他是一个卡通人物形象出现的,也许是一个仿人的卡通形象,也可能是物化的,比如现在很多电商来讲,它都用一些小动物,做成一个动物或者LOG的形象,还出现这种情况的。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

15:40

张德志

消费者权益法和广告法当中,对代言人这块有一个相应的与广告法有衔接和规定的。比如第56条规定,涉及到人身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如果出现了问题,代言人是要跟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其他类的商品,不是直接关系到生命健康权的话,明知道存在着欺诈的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他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这应该是比较重的。但是我们在实际当中看到,真是还很少发现真的代言人被追究责任,原因就是如果一旦涉及到人身损害的时候,要对损害进行定性,对损害定性完了以后还有一个程度,然后再进行划分责任。所以,这方面来讲,在具体的实际操作当中,可能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15:40

张德志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是有这方面的规定,还有如果是做虚假广告的,还不简简单单是一个民事赔偿的问题,还要追究刑事责任。高法、高检对立案的标准都有一个相应的规定。近些年来,我们正在静等这样的案例入刑,也让它震慑一些确实做虚假广告的当事人,要心存敬畏之心,我们不光是动动手,不光认为你退点钱就把这个事解决的,我相信限制人身自由,对他们来讲,牢狱之罚来讲,是真正让他有切肤之痛。

15:40

主持人

谢谢主任的分享。刚才我们是请两位老师就目前直播带货当中存在的一些乱象方面的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一些分享。我们也看到了,针对网络直播带货当中的一些乱象问题。国家监管部门也在积极地采取一些措施,强化监管,比如目前市场监管总局修改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基础上,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14部门联合开展了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落实电商平台的责任,治理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事情。监管部门对于直播带货的管理办法,对于相关法律的落地,您认为有什么样的帮助呢?

15:40

张德志

应该说,电子商务来讲也是正常商务当中的一部分,但是有很多的特点。比如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就明确规定了,涉及到远程购物,以电商为主的,就是有七日无理由的退货。还有电子商务来讲,上的平台来讲,会有很多C2C的形式,就是一些自然人在上面也做相应的经营。我也关注到这次我们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把零星小额的经营者怎么样对他进行监管的问题也提出来了,甚至监管的范围已经不只是停留在原来说的电商平台和我们现在一些新兴的社交媒体做的电商,还有一些纯粹的社交媒体,它上面有一些,比如像我们说的社交媒体,直播的平台上,会出现一些自然人交易的情况,有可能达到一定数量也会被列入监管的范围。

15:40

张德志

应该说,这对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来讲,必然会发挥重要的作用。更重要的一点,我觉得是除了在民事上对我们这方面的保护以外,给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因为我们行政执法人员的一个主要执法依据是依法行政,规章确定以后,就给我们在日后的监管处罚当中有了明确对应的条款,使我们执法更加清晰明确,有力度,同时裁量上也更加科学、公平、过罚相当,还有我们现在有一些阶段性的工作,比如现在14部门联合推出的,对现在电商管理发出通知,这次也是比较明确,实际上是以电子商务法为统领。我们知道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到现在将近两年的时间,应该是到了它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或者对它的阶段性的成果进行固化的时候。两年的时间,也给我们电子商务的平台、电子商务上的经营者,包括消费者,包括我们执法人员,真是一个足够的普法,一个足够的提高认识的过程,这个时候,我们在这个大环境下,再推进执法力度,我相信它的执法环境、执法的质量来讲,都会有很好的体现。

15:40

主持人

您刚才介绍到了,其实我们一方面是要从制度法律角度去进行加强监管,另外一方面也提到网剑行动,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哪些方面可以去加强监管?

15:41

张德志

其实电子商务包括我们说的直播带货来讲,涉及的法律是非常多的。很多方面,刚才只说到电子商务法是为统领的。这次我也注意到文件中还提到公平竞争的问题,比如还有反垄断的问题,还有会涉及到广告法的执法问题,我们知道电商的节日也非常多,6.18也好,双十一,还有双十二,很多都快接起来了。甚至一个节日前后要历时一个月,现在就已经开始有消费者说要预购,已经开始交定金了,有的经营者说交定金以后,不完成交易,定金不退。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涉及到消法当中有些格式合同、条款的问题,比如消法26条规定,不平等、不合理的格式条款的有无效的问题,我们合同法现在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再一个,马上2021年1月1号实行的民法典,民法典对格式合同条款,对包括消费者的安宁权这些,因为现在马上促销了,手机和微信里就不停的广告来了,这个时候,2021年1月1号以后,有民法典做保障,实际上在之前的时候,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第一款当中也有相应的规定,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问题。

15:41

张德志

刚才主持人问得非常好,我们说的电商平台的保护,请消费者也是要有信心,实际上我们是一个法律体系,在立体地保护您,执法的主体也不简简单单是市场监管部门,刚才说14部门,有可能还有部门没有在里面列明,但是实际上它也在执法。比如涉及到广告,还有一些农副产品的,我们现在消费的领域非常广,公安,还有一些其他的部门,我们整个法律体系应该说能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15:41

主持人

李律师,我想跟您再请教一下,刚刚开场的时候我也提到了,今年直播大火,一方面受到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很多线下营销都受到了影响,因此线上反而变成了一种营销的主战场。另外一方面,由于今年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有很多非常优质的农特产品也是希望可以通过直播这样的方式,带给更多的全国的观众朋友们。一方面能够帮助我们国家脱贫攻坚事业的完成。对于这一类非常具有爱心和公益性质的特殊直播,您怎么看?

15:41

李斌

直播分两种。直播分两种,一种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行为,我是要赚取利润的,而且利润是要分配给投资者的。另一种是公益直播,我是为了脱贫,为了让农民的优质产品被公众所认知,从而使他走上致富道路,这是完全不一样的。有很多政府官员也走到直播间里,为本地的土特产开展直播推介活动,他都不应当属于市场监管总局监管的范围,当然他也应当遵守基本的商业道德或者一般的诚实信用原则,确保你的信息是真实、完整的,要保障所有的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其实在这样一种治理过程当中,我们知道监管的难度是很大的。现在直播,包括非直播的一些电商购物的量如此庞大,主体如此众多,交易如此频繁,你怎么样把每一笔都监管到位,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强烈的外部因素。

15:42

李斌

更重要的要靠企业,要靠经营者自身进行自我约束。主播只是为您推荐销售产品做证明的,他可能是广告代言人,像张主任说的,分了那么多种,实践当中的定性非常复杂,他的身份到底是什么董总是为了自身企业产品推广的,销量也很高,他本身就是经营者的行为,他是广告主,也是广告发布者,所以他毋庸置疑要承担责任,这个过程中,主播是没有责任的主体资格的,他的资格被吸收了,他是单位的职务行为。

15:42

李斌

一般而言,我就是网络大V,我就是公众非常喜欢的,外表亮丽,具有煽动性,这种情形之下,他的身份要做一个充分的认定。所以我们要知道背后交易的主体到底是谁。合同法上叫合同相对性原则,是谁卖给我产品,是谁向我提供有偿服务。这种情况下出现产品质量或者服务瑕疵造成我损害的时候,我找谁主张权利,首先确定经营者。这次监管总局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当中明确提出来,你在直播过程中应当显著展示实际的经营主体是谁,让消费者知道,我在买谁的产品。

15:42

李斌

第二,你要展示售后服务信息,张主任提到了,合格产品、品牌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依然会被投诉,消费体验太差了,今后用脚投票不买你的了。同时你还要有直播回看功能,因为要取证非常重要。平台要保留交易信息三年,对应民法总则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所以,证据不容易被留存下来,以至于无法还原当时事实。如何认定双方责任,会存在一个很大的事实上认定的困难,所以如何能够使证据得以固定,这都是我们监管部门要考虑的问题。所以,我相信确实问题还会很多,但是都是发展中的问题,都会逐步解决,法律具有滞后性,张主任提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范电商经营的法律特别多,形成一个体系,包括电商法、消保法、广告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非常非常多,还有不正当竞争法,我们怎么样能够运用,还需要针对目前非常火的,而立法在当时没有完全预见到的一种直播带货行为作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规则,而这些规则往往不是法律规定的,而是由监管部门制定部门规章的方式监管。

15:42

李斌

一方面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充分的法律救济供给,要给他制度供给,另一方面,对于规范经营者的行为起指引作用,告诉你,你的规范是什么。违反规范动作的红线踩了以后,后果和责任是什么。同时还会给执法人员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执法必须法无授权不可为,我必须有充分的执法依据才能进行查处。所以,这一系列的责任都能够通过监管的完善,通过行业的自律,而指导落实。相信消费者再遇到这样电商大促的时候可以放心、大胆地不要太犹豫,追求好的体验,就去排排队也无所谓,因为你的身后有强大的保障在里面。这是我们想看到的。为消费者解除后顾之忧,而不是仅仅告诉你你要擦亮眼睛,你要避免盲目消费,这还是次要的,主要在于经营者一方。

15:42

主持人

李律师针对刚刚谈到的公益性质的直播,很多消费者进行观看和购物的时候,经过细想觉得我是在做一件好事,我是在帮农民朋友们解决他们的生存,农民也不容易,我多多支持他一下,可能会带有一些其他的感情色彩。消费者在进行这类直播购物体验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

15:43

李斌

其实和我们在其他直播当中注意的事项是一样的,首先要明确,产品的产地、生产厂家、产品的规格等级型号,是不是有质量保证,是不是经过许可允许上市销售。这些内容都是非常重要的。当然,退一步说,是不是适合你的需要,我们都要行善积德。一个社会要想健康发展,应该是橄榄型的。但是要避免两头大、中间小的不稳定的形势出现,就要使得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这也是党中央布置的重大战略任务,相信会如期完成。每个消费者满足自身生活消费需要的同时,也为如此宏大的战略目标贡献一份力量,何乐而不为呢?

15:43

李斌

该注意的要注意,要去了解消保法是如何规定的,电商法是如何规定的,各方经营主体相互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他们都对我承担什么样的义务,而我要做到如何妥善留存证据,如何合理依法维权,这都是消费者要学习的。希望能够在双十一快来的时候,建议消费者掀起一波学习的热潮,不仅学习消保法、电商法,还要学习民法典,确实,我们的权利都写在法律上。要想落实到实践当中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你有没有勇气拿起武器去维护权利,从一件小事开始做起。

15:43

主持人

张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15:43

张德志

李律师说的,让消费者去学习消保法、民法典,这对消费者来说太复杂了,民法典1200多条。我们不要把消费想得那么复杂,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人,天天都在消费,很多人偶有上当,但也不影响自己特别乐观的生活,当然要保护自己的权益。直播营销、直播带货,消费者不管有多么的花哨,多么让你感觉氛围带得起来也好,最主要关注,本着基本原则,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直播带货的人的身份可能很复杂,你可能难以锁定他,甚至他的一些宣传上的,比如说一些视频,个人来讲也难以固化,但是一定要注意,你买东西,付款的时候,那个主体是谁,就是谁经销谁负责,这是我们一个基本原则。我们说的俗一点,冤有头债有主,只要你找到他,锁定他就好办了。我们姑且把每个宣传的人都当成就是一般的营销人员,所以,你建立在不追求它的主体,也未必对你直接带货或者你就是他的粉丝,这个时候你对他的经营行为多存一点小小的疑问。

15:43

张德志

所以,刚才我说的第一个,主要你要找对谁卖给你的商品。为什么一直说好的平台,好的平台一般对这些平台内的商户有一个监管的责任的。第二,本身好一点的商户,对自己的信誉也是有这方面的维护。

15:44

张德志

刚才提到了公益性直播,会不会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如果是故意的,或者有重大过失,我想也是要承担的。同时,我们有的公益性带货,大家也要注意会不会有一些倾向性和偏向性。比如扶贫带货,如果是一个地区的产品,带有很强的公益性,把一个地区扶贫。如果明确指向性,就是一两种品牌的商品,甚至就是一种品牌的商品,那就属于可能客观上放入这家扶贫了,但是实际上等于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去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尤其是带有政府特点的,政府身份的人,到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应该就地区、就品类来讲,多做这方面的宣传,而不是具化到某一种特定的产品和某一个特定的,主要是特定产品的特定品牌来讲,这样也会涉及到对我们干部的廉政,各方面管理。

15:44

张德志

因为确实是,在我们强大的流量资源支持下,你的嘴稍微一偏,说到哪个品牌,那个品牌可能就是网红产品了,这不仅是脱贫的问题,可能就是属于暴富的问题,甚至出现了一些人,他的产品卖多以后,没有这么大的量的时候,在当地用自己的品牌成为一个经销商了,从外面引进来产品去做经销的,公益的事情要做好,而且要遵守广告法的一些相关规定,这都是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也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15:44

主持人

听张主任这么一说,我们现在很多县长都压力山大,不仅仅要把政治业务搞好,还要会带货。带货还不能带的出现任何问题,好好地把家乡地区的扶贫产业更好地推介给我们广大消费者。

15:44

主持人

我们刚刚开场的时候也谈到了,今天这场节目也是希望在双十一来临之前给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在购物的时候进行一些温馨提示。刚刚主任也提到了这个话题,在双十一临近之前,众多电商都已经推出优惠活动,有很多商家有其中一项是预付定金直减的活动,消费者需要提前支付定金,如果没有支付尾款,定金是不退的。很多消费者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把尾款支付,也受到了一些经济的损失,消费体验比较差。在人民网直播投诉平台上,我们收到的相关投诉当中也有这项内容,投诉率也是比较高的。定金是否有诱导消费的嫌疑呢?请李老师分享一下。

15:44

李斌

交易双方追求共赢,作为消费者,希望能够用更低的价格买到高品质产品,面对双十一促销活动,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用定金支付过,我是买书,确实非常好,用定金提前锁定之后,你要受定金合同的约束,必须真正到时候下单购买,否则会承担定金罚责的责任。于是我就买了,但是确实体验很好。是不是诱导消费?我觉得也不一定会这样加一个定义。一种正常的商业模式。我的产品如果你不付定金也可以买得到,也会有优惠,但是优惠折扣要小于预先支付定金、提前锁定商品的人。

15:45

李斌

如果我们作为经营者,在你的商品页面明确提示消费者,定金直减,告诉你更大优惠的折扣等着你,同时定金应该表示很清晰,当然我们都知道法律本身不是文字游戏,但是文字的不同会造成不同的法律后果。定是决定的定,一定的定,你想好了吗?你决定购买了吗?如果你决定了,你支付了这个定金,在法律上意味着如果你不再订立真正的合同,或者不再履行合同,他就会承担定金罚责,意味着你交付的定金,商家经营者是可以不退还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也是提示消费者,不要冲动购物,你要买的东西,虽然便宜,虽然品牌不错,但是不是你真正消费需要的。

15:45

李斌

因为今年的经济形势,有下行压力,有就业的压力,我们在提倡消费,提倡扩大内需,但同时,你要有相关的经济上的预算在里面。如果觉得确实需要,必须要购买,你想好了,这个产品你买了,将来如果你反悔了,你的定金拿不回来了,这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规则,我们一方面要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杜绝张主任所提到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限制消费主要权利的违法行为,但同时也要培养契约精神。一旦签订合同了,交付定金了,意味着你就被锁上了法锁,这条船你上去了,如果想下船,没问题,你要付出船票的代价,所以这种行为本身无可厚非。

15:45

李斌

一旦我们支付了定金,又觉得这个产品不称意,我觉得大家可以考虑支付尾款购买它,购买之后,接到产品,按照消保法的规定,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只承担运费,但是如果不支付尾款了,订单不再继续完成,不再履行合同了,你要接受定金罚责的相关损失,当然你要去衡量哪个损失更划得来,我们要考虑商家的经营有他的法律规则做基础,经营者有法律顾问的,推出一个产品不是非常随意的,消费者也要知道,你也要接受合同的约束。这就是我们在这个时代提倡诚信对双方而言都很重要。如果你真的不喜欢了,考虑你要用哪种方式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但是定金直减的经营方式是可以的,没有问题的。

15:45

主持人

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定金定的意思,刚刚律师给我们解答了,就是一定、决定,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一旦支付定金了,是不可以退还的。但是我们可以从其他的,比如您所提到收到货之后七天无理由退款,这样的方式降低自己的损失。针对定金无法退还,会导致一定消费者出现损失的情况,我们也想请张主任从消费者的角度给大家一些建议。该如何理性消费,减少损失?

15:46

张德志

刚才大家特别注意李律师提到的契约精神,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在我们法律体系下进行的。我们消法开宗明义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是一个它的宗旨,我们是在公平竞争,消费者自主选择、公平交易的环境下。刚才我们也提到了,以定金为例,如果是契约自由、契约公正,要严守契约。如果一旦造成了这个损失,这不是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的。如果他拿了你的定金以后会进货,而他这个进货和另一个经营者之间不是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风险他要相应承担的。这个时候消费者怎么办呢?

15:46

张德志

从法律上来讲,可以完全支付了后边的尾款,可以试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很明确地说,以前很多经营者就是七天无理由退货甚至帮助你承担了来回的运费,但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经营者是没有义务承担的,尤其大件比较复杂的商品,不能买了某个平台商品每次都是无理由退货,而且不承担运费。我知道有一个消费者据说在一个书店的平台上,因为图书可以试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一共退了60多本,那个书店每次按照原路,不收他的运费回去,这种情况我们肯定不鼓励的,一次两次买错了不喜欢可以,60多本这种概率简直太低了。

15:46

张德志

我们法律上已经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等等保护消费者权益了,在定金这些,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的保护以外,对于整个社会的公平交易来讲,我们担保法有定金的规定,合同法中有,将来民法典中也有大段的关于定金的规定,消费者要有这方面的意识。您不是每天只跟我们可能试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电商打交道,哪一天您签了一个协议,可能这个定金罚还是很重的,违约一方。从通用产品,只要不超过20%的定金,法律上是保护的。如果特定的商品,您可能涉及到带有预付款的性质,已经开始进料、用料了,比如定制一个家具,最后交的费用是30%、40%以上的,人家进料、破料,已经开始上生产线了,那个时候您这20%挡不住您相应的损失。

15:46

张德志

法治精神也是提醒消费者,在这方面要有意识,看一看协议和合同,不是您损失的钱就一定是合法合理的。

15:46

主持人

谢谢主任的分享。在今天直播的过程当中,我们请到两位专家就聚焦网络直播带货行业监管从何下手分享了很多内容。最后请两位老师分别分享一下双十一即将来临,在活动预售和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在电商平台或者短视频平台进行网购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给我们消费者一些消费提示。

15:47

张德志

对您生活中迫切需要的商品,提前做一些功课,做好选择。对于您在观看直播带货等节目当中,突然发现的一些商品,您希望进行购买的时候,我希望您如果是有时间的话,可以做一些辅助的检索。当然,如果那种气氛和那种秒杀的环境,您可以考虑一下它是否有七天无理由退货这种售后保障。再一个,一定要确定您不要是因为一个人的节奏去购买的。最后向您承担责任的人,可能不是网上,在这个视频里面向您做承诺的人,而是最后向您发货的,给您提供商品的实际经营者,也就是我们说的谁经销,谁负责。只要找对了主体,而这个主体又是在一个规范的电商平台上的,我相信您的权益能够得到维护的机率就大大提高了。

15:47

李斌

我想提示各位消费者朋友,收到快递的商品之后,尽量能够做到先验货再签收。如果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拍照、录像,保留相关证据,向经营者提出维权的要求。如果我们收到一件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但是我突然不喜欢了,如果这件商品不是法定或者根据性质包括您确认之后不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的相关商品,我们可以在七天之内联系商家进行无理由退货,当然您需要支付运费。提示各位在无理由退货的时候要确保产品的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如果内部的标签尽量不要摘取,当你确定自己确实需要了,不再行使反悔权的时候,您再把相关的标签取掉,这样能够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的维护,当然如果自身觉得和商家经营者进行沟通,觉得不太顺畅,投诉没人理会你。我们可以提供证据资料,向消协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寻求第三方帮助。

15:47

主持人

谢谢律师。

15:47

主持人

今天非常感谢两位老师在我们今天的直播节目当中就网络直播带货该如何进行行业监管带给我们的相关分享,再次感谢两位老师。

15:47

张德志

各位网友,期待下次见面。

15:48

李斌

期待再次和大家见面。

15:48

主持人

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