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

主持人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公安部新闻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有关情况。

10:05

主持人

为此,我们专门邀请到,公安部治安管理部局长李京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劳东燕、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江开勇,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10:05

主持人

长江流域禁捕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农业农村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地办理了一大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了一批“捕运销”犯罪团伙,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10:06

主持人

但是,当前长江禁捕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及渔获物认定鉴定等重点难点问题,亟需进一步解决。

10:07

主持人

针对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在多次专题研究并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于2020年12月17日联合印发了《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下面,我们就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给大家介绍《意见》的有关情况。

10:08

李京生

非常感谢新闻记者和各位朋友参加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将有关情况作一个通报。长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地位突出。长江经济带发展已纳入我国的发展战略,其中水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是重中之重。

10:08

李京生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专门作出部署,要求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下面,我向各位记者朋友通报公安机关打击工作及“两高两部”联合出台《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10:10

李京生

一、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的有关工作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公安部自今年7月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长江禁渔2020”、“百日攻坚”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10:12

李京生

一是强化面上清查。沿江公安机关着力强化重点巡查,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坚持露头就打,专项行动以来共侦破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4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00余人,查获涉案船只3900余艘、非法捕捞器具4.5万余套。

10:12

李京生

二是强化深挖彻查。沿江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五知七查”要求,“五知”即知警情、知水域、知人群、知动态、知网络;“七查”即嫌疑人职业必查、渔具来源必查、船舶类别必查、行为特征必查、贩销渠道必查、犯罪所得必查、隐案积案必查。始终紧盯“捕运销”各环节,坚决斩断地下产业链。截至目前,各地共打掉“捕运销”犯罪团伙360余个,查禁贩销渠道1500余处。

10:13

李京生

三是强化重点打击。沿江公安机关重点加大对组织化、团伙化、链条型案件的打击力度,目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55起重大案件已全部告破。总体上看,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打击震慑效果明显,破案数、犯罪团伙数逐月大幅下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多发态势得到了明显遏制。

10:13

李京生

二、有关《意见》出台的背景。随着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一些案件陆续进入起诉、审判环节、司法实践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两高两部”制定出台《意见》,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服务保障长江禁捕工作的需要。长江禁捕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但从执法实践看,相关违法犯罪打击惩治工作,亟需规范性文件予以精细化指导。

10:13

李京生

二是解决执法难点问题的需要。由于对政策法律的理解不同,一些地方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方面认识不一致,对渔获物品种、价值等专门性问题的认定标准不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效果。

10:14

李京生

三是健全执法协作机制的需要。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既涉及行政执法,又涉及刑事司法,需要进一步强化衔接配合,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切实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10:14

李京生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意见》分为总体要求、法律适用、健全机制三大部分,包含15条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10:14

李京生

 一是关于法律适用和定性处理。《意见》围绕非法捕捞犯罪、危害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非法渔获物交易犯罪、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单位犯罪及渎职犯罪等,细化了法律适用依据和定罪量刑标准,并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作出规定。其中,列举了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5种情形,明确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定罪量刑起点和“情节严重”情形,为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准确把握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

10:14

李京生

二是关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意见》明确了办理非法捕捞案件中相关证据的收集转化、种类规格及审查标准,要求加强证据审查工作。同时,对涉案渔获物价值认定作出规定,明确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渔获物,优先以销赃数额认定;无销账数额、销账数额难以查证或者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明显偏低的,根据市场价值核算;仍无法认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或者价格认证机构认证。

10:14

李京生

三是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意见》严格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行为追诉、从重从轻处罚等重点问题予以明确。在办理非法捕捞案件时,要求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罪过、犯罪动机、行为手段、获利数额、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修复生态环境等因素,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妥当处理,确保“不拔高”“不降格”。但对于暴力抗法、屡教不改、对水域生态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明确从重处罚,一般不适用不起诉、缓刑、免予刑事处罚。

10:15

李京生

四是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意见》就加强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及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强调加大行政案件查处力度,强化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依法查处制售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完善涉非法捕捞“三无”船舶处置流程,加强对交易市场、餐饮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坚决斩断非法捕捞地下产业链。

10:16

李京生

五是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意见》规定,各部门要在做好协作配合的基础上,强化监督制约,如果对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于作出不起诉、无罪判决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需要行政处罚的案件,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此外,《意见》还就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0:16

李京生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意见》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不断强化各项打击整治措施,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类犯罪,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顺利实施,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就通报到这里,谢谢大家。

10:16

主持人

感谢李京生局长的情况介绍,接下来请各位记者围绕今天发布主题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

10:18

新华社记者

请问,针对这次发布实施的意见主要有哪几方面的特点和亮点?

10:19

李京生

在《意见》的制定过程中,“两高两部”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案件分析会等方式,充分征求了各方面特别是基层一线办案部门的意见建议,着眼于满足实战打击的工作需要,同时总结了前期专项行动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确保了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0:20

李京生

一是坚持法治原则,突出依法惩治。《意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据现有法律及有关立法司法解释规定,进一步准确适用法律,健全执法合作机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10:21

李京生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惩治。《意见》聚焦基层执法司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涉案的禁捕区域、禁捕时间、禁用方法、禁用工具、渔获物品种、价值以及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危害程度等专门性问题的认定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解决了各地办案标准不统一、事实认定难等问题。

10:21

李京生

同时,规定了证据材料的收集固定和使用的要求,特别是针对非法捕捞犯罪日益隐蔽、江上执法风险大等情况,明确了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案发现场周边视频监控等证据材料的认定原则,为依法精准打击惩治非法捕捞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

10:21

李京生

三是坚持源头治理,突出系统惩治。实践证明,集中打击可以有效遏制突出问题,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长江非法捕捞问题,必须坚持源头治理、防范为先。为此,《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退捕转产和禁捕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全流程监管,保证了政策规定的系统性、延续性。

10:21

李京生

四是坚持协作联动,突出长效惩治。《意见》将健全执法合作机制作为重中之重,明确要求四部门既要依法履职、分工负责,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案件顺利移送、侦查、起诉、审判,推动形成长效长治机制,共同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10:22

李京生

总而言之,《意见》的出台实施,为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对办案部门提高打击质效,有效震慑和预防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谢谢大家。

10:23

人民法院报记者

请问,人民法院在接下来将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来确保《意见》在审判领域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10:28

周加海

感谢法院报记者的提问,非常高兴能有机会跟媒体的朋友在此交流。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共同制定发布《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10:28

周加海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意见》的贯彻执行工作,确保《意见》的发布施行取得实效,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具体工作打算,可以概括为“四个加强”:

10:29

周加海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人民法院将以多种形式开展《意见》的学习培训工作,确保负责相关案件审判的法官全面掌握《意见》的各项内容,准确把握《意见》各项规定的精神,为正确、统一执行《意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奠定基础。

10:29

周加海

二是加强审判指导。要依法惩治危害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类犯罪。一方面,要把握好打击重点,要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重点打击团伙性、职业性、产业性危害长江生物资源犯罪;重点打击暴力抗法或者屡教不改者。同时,要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10:29

周加海

审理相关案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手段、主观罪过、涉案动物的濒危程度、数量价值以及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修复生态环境情况等情节,综合评估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确保案件办理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10:29

周加海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民法院要立足案件审判,充分发挥职能,加强与有关机关的协作配合,在落实好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基础上,共同促进长江流域水域生态全面保护修复的全面落实。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薄弱环节的,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有建设性的司法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

10:30

周加海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案件办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要通过庭审直播、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引导社会公众遵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禁捕工作,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10:30

澎湃新闻记者

请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10:30

劳东燕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十分感谢媒体朋友对于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长江流域禁捕是维护长江水域生态系统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配合,依法惩治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为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工作:

10:31

劳东燕

一是重点打击社会危害性大的水生生物资源犯罪,保障禁捕工作顺利进行。在办案中,注意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与打击非法渔获物交易犯罪并重,全链条打击长江流域“捕、运、销”的非法产业链。

10:32

劳东燕

其中,对以下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经营性、团伙化的非法捕捞;在水生动物繁育期的非法捕捞;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非法捕捞等。同时,加大对长江流域特有的珍贵、濒危水生物种的保护,对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10:33

劳东燕

二是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不拔高”“不降格”“不凑数”。办案时注意避免一刀切的机械做法,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犯罪动机,所使用的捕捞方法、工具的性质,所获得的渔获物品种、数量和价值,以及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危害后果等,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合理确定刑法的打击范围。

10:34

劳东燕

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严格依照刑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合理把握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的界限。在严惩有组织或产业性的严重犯罪的同时,对普通民众实施的危害性不大的一般违法行为,注意进行区别对待,确保办案的质量与社会效果。

10:34

劳东燕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积极促进长江流域环境的修复质效。在办案中,检察机关要着力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根据案件的客观需要,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依法全面收集案件证据。对办案中查获的渔获物,及时委托专业救护,符合放生条件的,及时固定证据后进行放生,防止渔获物死亡。

10:35

劳东燕

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增殖放流、劳务代偿、庭前磋商、支付生态赔偿金等方式,促使责任主体主动修复受损的长江渔业资源。

10:35

劳东燕

四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做到双赢共赢多赢。对于危害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如果同时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检察机关应当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有明确的赔偿权利人的,检察机关可以督促、支持其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磋商和诉讼,没有赔偿权利人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10:36

劳东燕

行政机关对辖区内多发、频发的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检察机关应当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经督促后行政机关仍不履职的,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10:36

劳东燕

总之,检察机关将结合实际,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积极谋划工作举措,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顺利进行。

10:36

农民日报记者

请问,农业农村部在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渔政执法方面有什么具体的工作安排?

10:36

江开勇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次出台的《意见》在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提升渔业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刑衔接等方面都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为发挥部门合力、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意见》的安排部署,主动入位、积极作为,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强化渔政执法,确保长江禁捕退捕取得扎实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0:38

江开勇

一是尽快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意见》在禁用工具目录、证据认(鉴)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农业农村部将在科学论证并全面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健全完善长江流域禁用渔具目录。

10:38

江开勇

同时,针对涉案物品认(鉴)定的机构、范围、标准、方法及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方法、标准及修复措施落实等做出制度性设计,充实人员力量,统一评估标准,便于各地执法操作,提高办案效率。

10:38

江开勇

二是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在全面强化日常监管执法的基础上,会同公安、市场、交通等部门,重点强化“三无”船舶排查清理力度,加强群众自用船舶和特定用途船舶的规范管理,对涉及非法捕捞的,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处置;同时加大对制售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非法捕捞风险隐患,确保“四清四无”常态化、可持续。

10:39

江开勇

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盯紧长江口、鄱阳湖、洞庭湖、跨省交接水域等重点区域,针对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损害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从严惩处。加强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管理,统筹做好非法渔船网具清理取缔、相关海洋捕捞转移安排等工作,确保长江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的畅通。

10:39

江开勇

三是建立完善渔业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指导各地抓紧补齐执法能力短板,加强渔业渔政专业执法力量建设,加快建立“护渔员”协管巡护制度,构建社会监督网络,确保落实“禁渔令”有力量、有手段、管得住。

10:40

江开勇

按照“便于管理、界限清晰、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的原则,建立长江禁捕执法管理网格,划定管理区域、管理单位和责任主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情报共享等相关机制。

10:40

江开勇

此外,在管得住、管得好的同时,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抓住转产安置保障这个根本,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支持创业、提供公益岗位等多措并举,全面织牢渔民安置保障网,确保广大渔民退得出、稳得住,切实降低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概率。

10:41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想问一下,结合《意见》的贯彻执行,下步公安机关将主要开展哪些具体工作?

10:41

李京生

非常感谢。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在扎实做好《意见》学习培训、宣传解读、贯彻执行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坚持“重拳出击、以打促禁”,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打出声势、打好机制、打牢基础,为长江十年禁捕赢得治本时间。

10:42

李京生

 一是进一步抓好“链条化”打击。坚持“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提升打击质效,全力摧毁“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坚决防止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出现反弹。

10:42

李京生

二是进一步抓好“常态化”执法。继续会同渔政、海事、水利等部门开展水上联合巡查执法,加强显性用警,加大执法频度,扩大执法覆盖面,确保实现“四无”,(即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网、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和“四清”,(即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的工作目标。

10:42

李京生

三是进一步抓好“立体化”防控。针对排查确定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通过布建视频监控、开展雷达、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加强对涉渔重点要素的动态掌控,严密对易发案场所、部位和重点水域的防控,最大限度挤压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空间。

10:43

李京生

四是进一步抓好“社会化”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政策宣讲、张贴横幅标语、落实举报奖励等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长江禁渔工作,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局面。

10:43

李京生

借此机会,也向大家发起一个倡议,2021年1月1日,长江流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长江禁渔工作中来,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用实际行动为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

10:44

主持人

感谢李京生局长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