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3

主持人

大家好,这里是人民网两会系列访谈,我是许博。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在法治建设中,人民检察院如何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呢?今天我们为大家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欢迎您,童检察长。

17:33

童建明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进行交流。

17:34

主持人

我们都知道,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我们家庭重要的一个核心支柱,所以社会对于孩子的关注度是极大的。近年来一些对未成年人的侵害案件屡屡出现在我们的视线当中,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我们检察机关有什么样的举措?

17:34

童建明

孩子是我们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党中央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总书记亲切关怀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最高检专门设立了负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第九检察厅。

17:34

童建明

从我们的工作来讲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对涉罪的未成年人做好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另一个方面,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进行有效地惩治和预防。

17:35

童建明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治理,有很多特殊的政策。比如说,法律规定有附条件不起诉,在一定条件之下,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个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在这个期间接受教育监督,如果能做到依法,能够有很好的表现,最后可以作出不起诉处理。当然这个过程之中,需要各个方面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把他们从违法犯罪道路上拉回来,让他重新做人,浪子回头金不换嘛。

17:36

童建明

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这些年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一直处在上升的趋势,令人揪心,特别是一些性侵女童的犯罪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特别重视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于这些性侵女童的犯罪,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方说,2018年最高检就办理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抗诉案件,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我们认为省高级法院对该案的终审判决畸轻,最高检抗诉以后,得到最高法院的改判。

17:36

童建明

对这类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上存在很多的问题。最高检就向教育部发出了第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向部委发出的第一份检察建议。2019年、2020年,我们连续抓“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最高检会同教育部来督促对那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如何落到实处。比如,学校的女生宿舍怎么加强监管,男老师不经允许不能私自进入女生宿舍,就是怎么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教育部和我们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都非常重视,很多地方的省委副书记、主管教育的副省长和检察长一起夜查学校,检查这些未成年人保护的措施是不是落实了。所以这两年我们连续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杠杆,来推动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落实落地。

17:40

童建明

与这个相应的,这两年最高检还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两项制度。一个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一个是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主要是指与未成年人直接接触的学校、医院等部门,发现孩子有受到伤害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报告,这是一个法律责任,该报告不报告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比如一个学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发现在校学生受到性侵,既不向上报告,也没有对教师作出处理,后来经过查实以后,校长和党委书记都受到了开除的处分。

17:41

童建明

还有一个是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学校招录教职员工,包括招录保安人员,都要查询他是不是有违法犯罪的前科。如果有这方面的犯罪前科,就不能录用。这样把这些有前科的该辞退的辞退、该开除的开除,把“大灰狼”挡在了校门之外。

17:42

童建明

去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法律修订,这两项制度写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法律制度。这是我们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一些具体工作。

17:43

主持人

老百姓在面临矛盾纠纷时,我们大家都希望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对待。打官司可能是大家想到的最为公正的方式。可是,打官司的繁复过程让大家望而却步。在整个流程当中,我们办案环节,为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环节,我们也了解到,最高检近年来建立了“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目前落实的情况怎样?

17:44

童建明

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司法案件越来越多。一个案件进来,司法机关作出一个处理决定,就案结事了,这是最理想状态。但是如果做不好,引起当事人的上诉,会增加一起统计中的案件。我们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出不批捕、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公安机关不服,向同级检察机关提请复议,又增加一起统计中的案件。如果检察机关复议以后又作出维持的决定,公安机关还不服,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复核,又增加一起统计中的案件。像这样的情况,“案-件比”变成1:3了,这说明什么?办案件数增加是由于工作不到位,无形中增加的一些程序空转,就是无谓的程序空转,是不必要的程序。所以,我们提出这个“案-件比”的指标,目的就是要求把检察办案工作做到极致,既要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又要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尽可能压减不必要的办案程序,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17:47

童建明

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案-件比”是1:1.43,比过去下降了0.4个百分点,看起来很小,但是意味着在我们整个办案过程之中,挤压掉了41万多个不必要的程序和统计上的“件”。这样让老百姓能感受到我们的办案效率提高了,我们的司法工作做得更到位了,释法说理工作做得更好了。

17:47

主持人

在2018年的“昆山反杀案”当中,我们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支持公安机关撤案,认定当事人属于正当防卫,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当时这样一个社会事件一下子激起社会广泛关注,舆论热议。当时检察机关非常积极的反应,让大家觉得这是一个法理情统一的结果。

17:48

童建明

检察机关办案既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同时法律的处理还要特别考虑到天理、国法和人情有机统一。疫情期间,我们有一个市的检察机关办了一起案件,一个退休老同志,60多岁,两口子带一个孩子,孩子是大学生,大学生患有精神病,把家里的手机都给砸碎了。因为没有手机,在疫情期间,到哪里去都受到影响,去商场买食品进不去,这个老人就在商场门口偷了两次食品,一次几十块钱。后来因为孩子发烧,到药店买药,没有手机也进不去,在门口偷了人家买的药品。三次盗窃加起来千把块钱。按照这个市的标准,盗窃需要两千块钱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三次盗窃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司法机关在办这个案子过程之中,简单地按照司法解释,三次盗窃,把他立案、侦查、起诉、判刑,判了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像这个案子是不是非要这么判,就涉及到法律的适用和情理结合的问题。简单地、机械地司法,那就是没问题,三次盗窃可以入刑。但是,这么一种疫情特殊背景之下特殊的案件,要充分思考怎么把老百姓的感受考虑进来,入情入理地作出裁定。如果这个案子从检察环节来讲做一个相对不起诉,然后对案件被告人给予一些司法救助,这样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17:49

童建明

刚才你提到正当防卫,同样也是这样。怎么把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款用好,也要求检察官要在司法办案中遇到这类情况,把天理国法人情有机融合起来。所以,“昆山反杀案”,这是一个很好的典型,这个案子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公安机关撤案也向社会宣示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

17:50

主持人

在对待群众信访方面,最高检近年来实行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制度,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目前这项规定落实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17:50

童建明

信访是老百姓的揪心事和烦心事。最高检非常重视对老百姓信访案件的处理,张军检察长在2019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就庄严承诺,所有老百姓的来信都要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年以来,我们始终履行这个承诺,采取各种措施来实现这样一个承诺。就拿最高检来说,因为我们是两地办公,有两个办公区,我们在主办公区收到的信件,过去是每隔一个星期、两个星期往另一个办公区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拉。从2019年开始,我们对老百姓的来信,每天要拉两次,上午一趟,下午一趟,就是为了保证实现7日内能够及时回复。

17:51

童建明

当然,7日程序回复和3个月过程答复,这是我们程序上的要求,关键的还是要解决问题,就是要把老百姓信访的问题,他们控告申诉的案件要办好,这是关键。所以,努力通过办理信访案件来解决老百姓的诉求。信访案件也不是那么简单的,甚至有些是“老大难”的问题。

17:51

童建明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去年最高检大力推进了公开听证制度,邀请检察院外的第三方,包括一些律师、法律方面的专家,也包括社区的工作者,在听证会上,让当事人把他的事实说清楚,把他的申辩讲清;然后我们检察官把处理情况讲清楚,然后由听证员,他们处在一个中立的立场来看处理是不是合适的,是不是合法的。通过这种方式处理了一大批老百姓的申诉、信访案件。据统计,我们通过听证方式,申诉案件84%以上都得到了化解,有些案件甚至是十几年、几十年申诉的“老大难”案件,也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了化解。让老百姓用这种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制度,我们还要继续坚持。

17:52

主持人

律师是社会法治工作队伍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是如何保障和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呢?在这方面是如何做的?

17:53

童建明

律师和检察官在法庭上是对立的双方,但我们都是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特别需要树立职业共同体的意识,都是为了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所以,检察机关特别注意尊重律师的依法履职。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也有两方面的职责,一方面,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之中要充分保障律师的辩护权,要认真地听取律师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另外一方面,法律规定对于妨碍律师依法履职的,检察机关还负有监督的职责。检察机关接到律师维权方面的一些控告,我们要认真去审查,确实妨碍律师依法履职的,要提出纠正意见,督促纠正。所以,我们在检察机关12309平台上,专门开设了律师的专区。律师到检察院也有专门的律师通道,在检察院的办公区,很多地方都设有律师的接访办公室,帮助我们来一起处理这些群众信访案件。

17:53

主持人

各种绿色通道来帮助整个法治工作队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社会和老百姓。

17:53

童建明

最高检也一直在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同堂培训,就是检察官、法官、律师等能够在一个课堂上进行培训,目的就是能够形成一个共同的法治理念,能够掌握一个共同的司法标准,来促进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17:54

主持人

我们知道在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民法典,这部法典被称为社会的百科全书。对于民法典的贯彻落实,我们有怎样的举措来推动它呢?

17:54

童建明

最高检特别重视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也专门组织四级院的网络培训来贯彻落实民法典。

17:54

童建明

民法典是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一个基本法律,我们要根据民法典的精神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要贯彻权力监督和权益救济的思维方式,实现精准监督。

17:54

童建明

检察机关有“四大检察”,除了民事检察,还有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这“四大检察”都要用民法典来指导。

17:54

童建明

刑事检察涉及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比方说,杭州的自诉转公诉案件,就是一个商店的老板偷拍了取快递的女士,然后把信息发到网上,编造了“富豪女士出轨快递哥”这样的谣言在网上发酵,对这位女士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这位女士就到法院去自诉。最高检关注到案件的网络舆情,认为这起案件不仅是对她个人名誉权的侵犯,也是对网络秩序的严重侵害,是对社会秩序的侵害。根据法律规定,侮辱诽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国家公共利益的,是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最高检就及时指导浙江的检察机关在当地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把这个案件由自诉转为公诉。现在案件已提起公诉,正在法院审理中。通过抓这个典型案子,主要是体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的言行要有底线”。

17:54

童建明

我们的行政检察是“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行政审判诉讼活动,同时又涉及到政府依法行政的问题。民法典可以说为政府的行为划定了一个边界,就是公权力不能侵犯私权利。

17:54

童建明

还有公益诉讼检察,涉及到环境的公益诉讼,要把民法典规定的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用好。所以,民法典是一个很基本的法律,也是检察工作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我们“四大检察”都要把民法典的精神贯彻好、落实好。

17:55

主持人

前一段时间《巡回检察组》电视剧的播放受到大家广泛的关注。检察机关在开展监狱巡回检察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对于法治建设又有怎样具体的推动作用呢?

17:55

童建明

《巡回检察组》这个电视剧是检察机关在推进巡回检察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拍摄的。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对刑罚执行活动依法进行负有监督职责。云南的孙小果案、北京的郭文思案,还有最近内蒙古的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这几个案件,都是罪犯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些环节,罪犯的家属层层打通关节,使这些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在这几个案件里面,检察监督形同虚设。

17:55

童建明

所以检察机关创设了巡回检察制度,通过巡回,这种机动式的巡视,发现过去一些没有发现的问题。2018年这个制度写进了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赋予检察机关这项职能。去年最高检组织了对三个省跨省的巡回检察,发现了很多的问题。这是过去没有发现的,应该说巡回检察发挥了很好的制度作用。

17:56

主持人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我们谈一谈“十四五”期间我们的检察工作发展的规划?

17:56

童建明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在谋划“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时候,就提出了要以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17:56

童建明

我们在谋划“十四五”规划的时候,也特别注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我们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通过我们的培训,通过我们的业务竞赛,提升整个检察官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养,来提升我们检察工作的品质。

17:56

童建明

检察工作的品质怎么提升?首先就是要把案件办好,适用法律要准确。其次,要做到案结事了。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我们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的作用,向党委、政府,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管理制度,促进社会治理,这也是目前一项重要的工作。

17:56

童建明

最高检2018年以来发了6件检察建议,刚才讲到“一号检察建议”是给教育部的,我们还针对法院的公告送达,向最高法院发了“二号检察建议”;针对金融安全问题,向中央有关部门发了“三号检察建议”;针对窨井盖的安全问题,向住建部发了“四号检察建议”;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虚假诉讼,向最高法院发了“五号检察建议”;还针对网络犯罪的问题,向工信部发了“六号检察建议”。这些都是我们在履行职能的基础之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些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提升检察工作品质应该追求的更高境界。

17:56

童建明

最终还是要办好案件,就是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17:57

主持人

让我们一起为了这个目标共同努力。今天非常感谢童检察长为我们带来的分享,谢谢您。

17:57

主持人

今天节目就是这样的,感谢您的收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