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

主持人

各位好!欢迎关注人民网访谈。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下简称法庭)挂牌成立,开始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正式运行。近期,周强院长就三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专题报告。这三年来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未来的工作重点又将放在哪里?今天我们很高兴地请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副庭长朱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庭试点第三方评估专家工作组专家郭禾教授做客人民网。

10:01

主持人

从2019年到2022年,法庭走过了三年。这三年来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效?请周翔副庭长给大家介绍一下。

10:01

周翔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运行,标志着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开始建立,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然要求,是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9458件,审结7680件。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简要介绍一下主要工作举措。

10:02

周翔

一是服务“国之大者”,积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法庭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通过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划定厘清权利边界,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对我国科技进步、市场竞争和人民生活均产生了重要影响。法庭作出的一个个彰显严格保护和公平正义的案件裁判,给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和市场竞争者以明确的法律预期。

10:04

周翔

二是立足“两个大局”,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治理规则更加公正合理。法庭通过依法公正裁判涉外案件和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不断增强我国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国际治理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10:07

周翔

三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法庭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通过制度改革和科技赋能,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发布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年度案例、每周新案,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和裁判要旨,制作发改案件分析报告,定期举办“法庭讲坛”等方式,切实加强审判指导,有效提升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能力水平。完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建立“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和共享机制,450余名技术专家入库,覆盖30多个技术领域。探索建立专利民事与行政案件协同审理机制,有效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健全便民利民诉讼服务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探索“知产法庭+巡回法庭”“勘验+庭审”审判模式,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10:08

周翔

经过三年运行,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效果集中显现,充分展示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象,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法庭三年多的工作,取得了以下四个方面的积极效果。

10:10

周翔

一是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由法庭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从体制上解决了过去由各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存在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有效解决当事人对地方保护的担忧。三年来,法庭累计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60次,讨论案件772件,总结形成一系列裁判规则。通过加强建章立制,确保法庭内部和上下级法院法律适用统一,提升了裁判结果的可预期性。

10:12

周翔

二是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法庭三年来民事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发改率18.1%,高于法庭成立前;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122.6个自然日,较法庭成立前一般在半年以上明显缩短。我国已成为审理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申请再审率相比法庭成立前下降近10个百分点。根据对法庭试点第三方评估过程中1.4万份科技工作者有效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曾有知识产权受侵害经历的科技工作者中有84.5%的人对诉讼维权结果表示满意;超八成科技工作者认为,与三年前相比,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得到强化、创新法治环境得到改善。

10:14

周翔

三是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标杆性判决并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均为外国主体的专利案件不断增多,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国内外高度关注法庭设立运行,案件庭审视频案均观看量近2万次,中英文网站访问量超过1.4亿次,“香兰素”案仅一条微博话题即累计阅读1.5亿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法院、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对法庭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10:16

周翔

四是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通过依法审理一系列重大知识产权和垄断纠纷,彰显保护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鲜明态度,有力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国家战略实施,深入研究专利法修改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重大问题,加强植物新品种与种质资源、中医药传统知识、集成电路与芯片技术、技术秘密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调研,相关成果有的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采纳,有的被纳入国家重大规划,有的转化成为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批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决策完全正确,知识产权法庭的三年试点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

10:17

主持人

郭教授,作为评估工作小组专家,您如何看待知识产权法庭在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重要地位?

10:20

郭禾

知识产权保护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也提出要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中央决定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行使对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和垄断案件的统一上诉审理职能,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开始建立。应该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是我国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中枢和龙头,对于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作用。三年来,知识产权法庭真正发挥了司法改革的探索者、科技创新的捍卫者、公平竞争的维护者角色,大大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

10:23

郭禾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到2035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可以说,新形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更为紧迫的新任务,特别是对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更好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知识产权法庭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将更加繁重,其地位和作用将更加重要,我们期待知识产权法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辉煌的业绩。

10:25

主持人

朱庭长,请问知识产权法庭在平台反垄断和保护公平竞争方面作出哪些努力?未来有哪些工作打算?

10:27

朱理

近年来,党中央围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知识产权法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严厉制裁各种垄断行为,旗帜鲜明强化技术秘密司法保护,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以竞争活力激发创新动力。我们主要作了如下工作:一是妥善审理案件,维护公平竞争。2019年至2022年1月底,法庭共受理垄断和技术秘密上诉案件309件,审结215件,其中垄断案件90件,审结58件;技术秘密案件219件,审结157件。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在涉“优选锯”“胍基乙酸”“石化废气无害化处理”技术秘密等一系列案件中充分运用举证责任转移、惩罚性赔偿等手段,坚决遏制侵权行为,切实加强技术秘密保护。在侵害“卡波”技术秘密案中,作出最高人民法院首例惩罚性赔偿且顶格五倍判赔3000余万元,让侵权人付出沉重代价。二是制定司法解释,完善规则体系。参与起草商业秘密保护司法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司法解释,正在牵头起草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明确并统一裁判标准。

10:30

朱理

三是提高审判质效,强化统筹指导。2019年1月法庭成立后,已实现垄断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集中统一审理,并指定专门合议庭负责垄断案件审理和调研指导。在“砖瓦协会”垄断协议案中认定横向垄断协议自愿实施者并非法律保护对象,明确反垄断民事救济宗旨和导向。在“驾校联营”垄断协议案中认定联营协议和自律公约全部无效,从源头上制止垄断行为。在“沙格列汀片”发明专利侵权申请撤回上诉案中,对药品反向支付协议作出反垄断初步审查,积极引导市场公平竞争。在“变压器开关”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中,认定涉案调解协议构成横向垄断协议并全部无效,对于假“专利侵权和解协议”之名,行限制商品生产数量、分割销售市场、固定商品价格之实的行为予以严格规制。

10:31

朱理

四是支持监督行政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有效发挥反垄断行政审判的司法监督职能,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既促进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在“消防器材”反垄断行政处罚纠纷案中明确了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所称“销售额”的含义,尊重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保证行政执法效果,维护反垄断执法威慑力,并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罚款决定的裁量基准和方法依法给予指引。积极加强垄断民事和行政案件协同推进机制建设,努力理顺垄断民事纠纷案件审理和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关系,确保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程序衔接和结果协调。

10:33

朱理

下一步,知识产权法庭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职能,促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一是继续审理好各类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强对平台经济、核心技术、医药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司法力度,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垄断纠纷,严厉打击横向垄断协议行为,消除市场封锁,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充分运用举证责任转移、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等手段,强化技术秘密保护,积极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切实发挥惩罚性赔偿的制度效能,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害技术秘密行为。

10:34

朱理

二是推动完善高标准竞争法律体系。积极推进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制定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反垄断法,不断健全完善竞争案件裁判规则。加大对下级法院涉互联网平台垄断和技术秘密案件的业务指导,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宣传引导作用,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合作,形成竞争保护合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司法各自的功能优势,在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履职尽责、促进法律适用尺度统一的同时,做好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之间的信息共享,利用行政执法证据材料,补足权利人举证能力,确保案件公正裁判。

10:35

主持人

周庭长,请问知识产权法庭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方面有哪些创新和突破,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保障科技自立自强?

10:36

周翔

作为科技创新的捍卫者,知识产权法庭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科技创新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

10:37

周翔

在加大保护力度方面,有效防止权利滥用,持续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针对维权“举证难”,依法适用证据规则,适时转移举证责任,合理运用举证妨碍排除制度,积极运用司法惩戒,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全面诚实提供证据。针对维权“周期长”,探索“先行判决+临时禁令”和“发回重审+临时禁令”等裁判方式,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针对维权“赔偿低、成本高”,切实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在“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判赔1.59亿元,在“卡波”技术秘密侵权案中顶格判处5倍惩罚性赔偿3000余万元,全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一审平均判赔金额较法庭成立前增长147.1%。

10:38

主持人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市场品种同质化、仿冒套牌等问题较为严重,侵权行为易发多发,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较为突出。请问朱庭长,知识产权法庭在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方面做出了哪些探索?

10:38

朱理

以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来守护国家粮食安全命脉,是法庭的重大职责使命之一。法庭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为种业自主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0:40

朱理

一是切实加大品种权司法保护力度。法庭成立三年来,受理植物新品种纠纷145件,审结114件,超七成案件品种权人胜诉。运用举证责任转移、举证妨碍排除、文书提出命令等制度,善用帮助侵权、惩罚性赔偿等重点条文,让侵权人无处遁形、无利可图。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针对套牌侵权行为重拳出击,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判处惩罚性赔偿。在“金粳 818”水稻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依法认定信息匹配平台组织者的销售商地位并判令惩罚性赔偿,严厉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10:41

朱理

二是加强审判指导。制定全面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系统性司法解释,针对实践中亟需解决的审判难点和新问题,扩大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降低维权难度、完善法律制度、规范鉴定程序,重拳出击侵权假冒,构筑起对侵权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链条打击,提升司法保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将我国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发布涉及“隆平206”玉米、“三红蜜柚”“丹霞红”梨树等一系列知名品种保护典型案例。

10:43

朱理

三是改革完善审判体制机制。目前全国有4家专门知识产权法院和26家地方知识产权法庭以及其他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10余家中级人民法院可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考虑这类案件专业技术性更强,这种相对更为集中的管辖格局有利于对植物新品种权提供更为专业高效的司法保护。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技术调查、专家咨询等制度做法,在疑难复杂植物新品种案件审理中注重发挥育种专家作用,准确查明技术事实,提高案件审判质效,重点就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和规则的制定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10:44

朱理

四是构建民事和行政保护协同的大保护格局。最高人民法院注重与农业农村部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形成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执法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农业农村部签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并联合举办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组织全国法院参加全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通过司法与行政的紧密合作,努力构建高效有力的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推动我国种业保护再上新台阶。

10:46

朱理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新修改《种子法》并开展专题调研,准确理解适用新发布的司法解释,定期发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与农业农村部合作备忘录精神,完善定期会商、人才交流、协同宣传等机制,全面形成严格依法保护的强大合力。同时推动地方各级法院与同级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人才交流常态化机制、协同宣传机制,多措并举推进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助力打好种业翻身仗。

10:47

主持人

郭教授,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深化改革的举措,您认为突出的亮点有哪些?法庭的工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10:49

郭禾

知识产权法庭设立后,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效果集中显现,充分展示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象,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令人印象深刻的有以下几点:一是对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三年来法庭受理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近2000件,占比超过1/5,且增速明显加快。知识产权法庭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司法保护与我国科技创新实践同频共振,有效保障了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有效保护了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有效服务推进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

10:50

郭禾

二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举措更加务实。知识产权法庭处理的高额判赔案件越来越多,全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一审平均判赔金额较法庭成立前增长147.1%,反映出人民法院对科技创新需求的有力回应,更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整体质量效益的快速提升。法庭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服务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三是参与知识产权国际治理的能力明显提高。法庭受理的涉外案件年均增长49.9%,约占受案总数的1/10,其中发明专利授权确权案件中涉外案件占比超过1/4。相关知识产权国内诉讼与国外诉讼紧密交织,法庭通过依法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

10:52

郭禾

随着我国科技创新快速发展,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高质量发展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更紧迫要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新的挑战,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更大作用。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亟待探索健全,涉及数据产权界定、数据交易规范、数据市场和互联网平台竞争等新型法律问题层出不穷,相信法庭将以更专业的司法能力,更好发挥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作用,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10:54

主持人

周庭长,我们了解到知识产权法庭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可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

10:55

周翔

法庭不断提升审判智能化水平,坚持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为了更好地统一裁判标准,建立了全国首个技术类知识产权裁判规则库,对三年来法庭审理的大量典型案例,提炼归纳裁判规则内容,创造性地运用信息化思维,将裁判规则搭建成知识体系,精心绘制开放式格局“审判思路逻辑导图”,不仅架构科学,逻辑清晰,而且达到了便于与信息技术深度结合的效果。

10:56

周翔

大力推进在线诉讼,疫情发生以来在线审理案件3000 余件。运用3D扫描技术在线展示实物及场景等诉讼证据,推动解决实物证据在线质证难题。开展上诉案件卷宗电子化流转,有效缩短一、二审程序衔接时间,提升审判效率。全面推行诉讼文书集约送达,目前超过98%的案件采用电子送达,2021年完成电子送达26443人次,成功率96.4%,平均周期仅12.7小时,大大缩短送达时间。今后,法庭将继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在线诉讼体验,为审判人员办案提供更好的科技助力。

10:58

主持人

朱庭长,请问知识产权法庭在更深入参与国际交流与全球治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未来有哪些工作打算?

10:59

朱理

知识产权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法庭深入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建设,有效提升我国在全球科技创新治理和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影响力。一是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平等保护、国民待遇等国际义务,对中外当事人一律依法平等保护,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三年共受理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企业的涉外案件877件,约占全部案件十分之一,审结596件。在“NX”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中,支持外方权利人以正版价格主张赔偿金额,充分弥补外方权利人损失。在“带锁髓内钉”发明专利侵权案中,因侵权人拒不提交账册改判全额支持外方权利人主张的2000余万元赔偿。

11:00

朱理

二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有效提升我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法庭有4起药品专利案件裁判文书入选南方中心和联合国贸发会议“知识产权与公共卫生案例数据库”。

11:01

朱理

三是不断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秉持开放透明、自信包容的态度,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的合作交流,参与编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专利案件管理司法指南》,派员参加国际知识产权法院会议、世界知识产权法官论坛等国际会议29次并作主旨发言,接待外方来访22批,积极发出中国声音。

11:02

朱理

未来,法庭将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通过依法公正裁判涉外案件和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11:03

主持人

郭教授,您认为知识产权法庭目前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对未来改革的方向有什么看法?

11:03

郭禾

作为司法改革的新生事物,法庭成立伊始即面临新机构、新职能、新机制、新人员等多方面考验。法庭开局虽然较为平稳顺利,也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和客观困难。我感觉,突出的问题和困难有以下方面。

11:04

郭禾

一是法庭职能定位问题。法庭成立以来的试点实践表明,在国家层面设立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构集中审理特定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是正确的,也是可行的,这一大的方向应当予以坚持。同时,通过试点实践,也反映出以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法庭的形式来实现这一职能存在一定客观困难。法庭2021年新收二审案件就高达4335件,导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二审案件过多,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更好发挥研究制定司法政策、加强审判监督指导等方面职能作用。同时,大量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和垄断案件的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均在本院内部进行,既加重了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审判压力,也容易引起外界对此类案件审判监督程序正当性和审判监督质量的质疑。

11:05

郭禾

二是法庭管辖案件范围问题。法庭的设立从司法体制上保证了裁判标准的统一,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率。但从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目标出发,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效仍需从制度层面下大力气提升,知识产权诉讼配套制度和审理机制尚有较大的改革空间。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和垄断上诉案件不区分标的额大小、难易程度、影响性、复杂性等因素即统一上诉至法庭,在加剧了法庭自身人案矛盾的同时,又导致各地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指导职能有所弱化和专业审判队伍萎缩,既不利于发挥各地知识产权审判的资源禀赋和矛盾分流化解优势,在法官逐级遴选的背景下,也影响到专利法官等技术类案件专业审判人才的梯队培养。目前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中,诉讼标的额整体上并不很高,特别是一般的有关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纠纷和技术类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完全可以交由各地高级人民法院来二审。未来需要适当调整法庭案件管辖范围,既保证有重大影响案件可以快捷上诉并得以高效处理,也能够充分发挥各地高级法院在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积极性,有效统筹配置好央地两种审判资源,发挥好两种积极性。三是人财物基础保障问题。试点期间,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人员、经费均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原有人财物基础上支持。

11:07

郭禾

试点就为了验证改革方向是否正确,就是要发现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所以,出现问题和困难很正常。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建立,是对原有审判体系的重大改革调整,基于一般的涉及事权转移改革规律,也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和困难。经过三年试点,我们对方向和问题都看的更清楚了,更有利于下一步采取有针对性举措来深化改革和完善机制。未来,我认为要坚持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方向,在这个基础上,深入总结改革成绩经验,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的“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完善上诉审理机制”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顶层设计,理顺法庭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系与职能定位,适当优化法庭案件管辖范围。同时,尽快稳定法庭专业人才队伍,切实加强物质条件保障,确保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稳定高效运行。

11:08

主持人

谢谢郭教授,也感谢三位今天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到人民网演播室和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本期节目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再见!